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0-00180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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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3-12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华县白石嶂钼矿大尾矿库销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华府办函〔2020〕21号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华县白石嶂
钼矿大尾矿库销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华城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促五华县白石嶂钼矿大尾矿库落实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函》(梅市安办函〔2020〕1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五华县白石嶂钼矿大尾矿库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白石嶂钼矿大尾矿库销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学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兆祥 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召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曾 宏 华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李万年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国财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李锡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放群 县应急管理副局长
刘兴华 县水务局副局长
谢炳泉 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副局长
康 炜 华城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五华县白石嶂钼矿大尾矿库销库工作,督促相关镇、部门及企业抓好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曾放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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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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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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