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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0-00294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4-07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函〔2020〕34号 发布日期: 2020-04-08
字号:
华府办函〔2020〕34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五华县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红火蚁危害的发生和扩散,确保发生红火蚁危害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采取应急防控措施,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红火蚁危害情况的确认、报告与分级

(一)确认

疑似红火蚁发生地的农业主管部门在24小时内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将采集到的蚂蚁标本送到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由省植物检疫机构指定的专门科研机构鉴定。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根据专家鉴定报告进行确认。

(二)报告

确认本地区发生红火蚁后,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并迅速组织对本地区进行普查,及时查清发生和分布情况。

二、红火蚁疫情分级

二级疫情:只在1个镇(区)范围内发生红火蚁疫情。

一级疫情:2个及以上镇(区)发生红火蚁疫情。

出现上述两级疫情时,启动本预案。

二、红火蚁疫情发生点、发生区、监测区的划定

发生点:红火蚁蚁巢外缘周围10米以内的范围划定为一个发生点(一个蚁巢距离在40米以内为同一发生点);划定发生点若遇河流和公路,应以河流和公路为界,其他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发生区:发生点所在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区域划定为发生区范围;发生点跨越多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的,将所有跨越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划为同一发生区。

监测区:发生区外围3000米的范围划定为监测区;在划定边界时若遇到水面宽度大于3000米的湖泊和水库,以湖泊或水库的内缘为边界。

三、应急响应

各级人民政府按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原则,根据县植物检疫机构的确认、红火蚁危害范围及程度,二级疫情启动二级响应,一级疫情启动一级响应。

(一)二级响应

疫情发生区所在地镇政府立即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安排落实资金、人员、物资,组织防控工作,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县政府。

镇农业部门要迅速组织对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组织农业技术人员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督促指导,并组织查清全县红火蚁发生情况;县人民政府根据红火蚁危害严重程度和镇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对发生红火蚁地区给予紧急援助支持。

(二)一级响应

红火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迅速组织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并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要迅速组织对本县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农业行政及技术人员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县人民政府根据红火蚁危害严重程度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对发生红火蚁地区给予紧急援助支持,必要时,请求市人民政府给予相应援助。

四、单位职责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总体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红火蚁危害。镇、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红火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红火蚁防控的指挥、协调工作,并负责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各疫情发生区所在地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防控工作:

(一)县红火蚁防控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政府分管副县长

组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房城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科工商务局、教育局、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生健康局、琴江新城发展中心、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产业转移园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

(二)单位职责

1.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新闻媒体稳妥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管理局:协助红火蚁应急防控的组织、协调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工作;镇村红火蚁应急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导。

3.农业农村局:负责红火蚁的鉴定、监测;制定红火蚁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培训、指导和防控效果的评估、验收;负责农地红火蚁防控工作,负责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措施;参与组织红火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

4.财政局: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红火蚁防控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5.房城乡在建工地等管辖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6.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公路部门和地方公路管理站按各自管养公路范围负责绿化带和口岸、码头、车站、物流点等地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作。

7.水务局:负责堤坝、水闸、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作。

8.林业局:负责加强木本植物和林产品的调运检疫工作,以及山地、林地、名贵树木种植点、各花木场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9.科工商务局负责工业园区外企业、工厂绿地做好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10.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教育部门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指导学生及教育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1.化广电旅游体育负责公共体育运动场所的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督促旅游景区做好红火蚁的检测和防控工作,指导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12.生健康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火蚁叮蜇致伤危重病人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红火蚁叮蜇伤人病例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开展红火蚁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13.琴江新城发展中心负责本辖区范围红火蚁的监测和防控工作。 

14.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城市绿化区域包括市政园林道路绿化带、公园、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管辖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15.县产业转移园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企业、工厂绿地做好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三)红火蚁应急防控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红火蚁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红火蚁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各农业服务中心配合镇政府做好本镇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和农业范围红火蚁的监测与防控。

 五、封锁控制和扑灭

红火蚁发生区所在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生区内的蚁巢和红火蚁活动区域设置醒目的标志和界线,并采取措施进行封锁控制和扑灭。

(一)封锁控制

对红火蚁发生区内码头、车站、停车场、主要交通干线两旁区域、有外运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有关部门要进行全面调查,货主单位和货运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红火蚁的防控工作。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的木材检查站,红火蚁危害情况特别严重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发生区周边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对外运的种子(苗)、花卉、盆景、草皮等植物产品和介质以及废旧物品进行检疫,禁止红火蚁发生区内土壤、垃圾、建筑余泥、堆肥外运,防止红火蚁随水流传播。

(二)防治与扑灭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红火蚁发生区的垃圾及其他红火蚁滋生地,保持环境整洁。

经常性开展扑杀红火蚁行动,采用投放诱饵剂毒杀、粉剂触杀科学方法防控,直至扑灭红火蚁疫情。

六、防范叮蜇与伤人治疗处理

要提醒群众不到发生红火蚁的地方活动,防止红火蚁叮蜇伤人。需在发生红火蚁区域劳动作业的,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与红火蚁接触,被红火蚁叮蜇后,要及时对伤口进行处理。

七、调查和监测

红火蚁发生区及周边地区的各级农业、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的调查和监测,做好监测结果记录,保存记录档案,定期汇总上报。其他地区要加强对来自红火蚁发生区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和监测,防止红火蚁传入。

八、宣传引导

县、镇宣传部门要积极引导媒体正确报道红火蚁发生及控制情况,有关新闻和消息,应通过政府部门正常渠道获取,防止炒作,避免失实报道引起社会不安。在红火蚁发生区,要利用适当的方式进行科普宣传,重点宣传注意事项、防范知识、防控技术和伤人防治方法。当媒体上出现不实报道或社会上流传谣言时,应立即正面澄清,加强舆论引导,减少负面影响。

九、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县、镇人民政府要组建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植物检疫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的红火蚁应急防控队伍,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应急防控队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高素质的应急队伍保障;要充分发动群众,实施群防群控。

(二)物资保障

县、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红火蚁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物资供应,对红火蚁危害严重的地区,应该及时调拨救助物资,保障受灾农民生活和生产的稳定。

(三)经费保障

县、镇人民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红火蚁应急防控工作。应急响应启动时,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出经费使用计划,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四)技术保障

科技部门要大力支持红火蚁防控技术研究,为持续有效控制红火蚁提供技术支撑。在红火蚁发生地,有关部门要组织本地植物检疫技术骨干力量,加强对红火蚁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

十、应急解除

通过采取全面、有效的防控措施,达到防控效果后,县(市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防治效果达到标准的由省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可解除应急。

经过连续9个月的监测仍未发现红火蚁,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确认扑灭红火蚁后,经红火蚁发生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解除红火蚁发生区,并报国家农业农村部备案,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十一、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2年制订的《关于印发五华县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红火蚁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2.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

 

附件1

红火蚁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为确保调查和监测红火蚁疫情,根据该虫的形态学和发生危害特性,制定本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一、调查监测的范围和时间

1.红火蚁发生区

红火蚁发生区应在每年45月和910月各调查1次,以掌握红火蚁发生,分布动态。

2.红火蚁监测区

以红火蚁发生区为中心分别向外延伸8km为监测区。其中,4km区域内每年45月或910月调查1次,48km区域每年随机选择三分之一区域调查1次。

3.其他区域

红火蚁发生区、监测区以外的区域应在每年310月进行红火蚁疫情普查,主要调查高风险的场所、可能的传入途径等。

二、调查监测方法

1.询问调查

采取询问的方法向当地机构、居民调查了解红火蚁发生、为害情况,分析、获取蚁害的传播扩散情况及其来源。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行政村询问调查30人以上。对可疑发生区应迅速进行深入调查。

2.目测调查

2.1调查地点

重点调查杂草丛生的荒地、农田田埂、靠近水源的地方、堤坝、路边、村道、草坪、绿地以及房屋墙角、庭院附近的垃圾堆、公园、学校等场所。

2.2调查方法

每行政村或社区每类型调查地块不少于10个,每点调查面积大于50 ,调查点要有代表性,覆盖整个村或社区。观察有无蚁丘或沙堆状的蚁巢,记录蚁丘或蚁巢的发生区域、发生范围、发生密度及其直径和高度,并拨开蚁巢表面,观察蚂蚁是否迅速出巢和表现出很强的攻击行为。采集蚂蚁标本供鉴定,在确定为红火蚁后应进行全面调查,记录蚁巢数量并折算为每100蚁巢数量。

3.诱集监测

3.1诱饵制作

用火腿肠作为诱饵。将火腿肠切成厚度约0.5cm左右的薄片,放入专用的塑料诱瓶中,并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诱集,注意使用火腿肠要新鲜。

3.2诱瓶的放置

诱瓶的放置要覆盖整个村庄或社区,每个村庄或社区每类型场所设置35监测点。每100放置1个诱瓶,随机放置5个以上。对于条状的区域(如绿化带)则每10m左右放置1个诱瓶。注意选择有蚂蚁 活动的地方放置诱瓶。

3.3监测方法

应选择在气温为2032°C时间段进行调查。将诱瓶放置于地面30分钟后收集蚂蚁。调查时地面要干燥。

三、样本采集与送检

在调查过程中,如有新地点发现疑似红火蚁,应采集50头以上蚂蚁,置于小塑料瓶中,加入70%酒精后密封,并贴上标签。标签上要注明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单位、采集人。将样本送至植物检疫部门鉴定。

四、红火蚁鉴别特征

1.形态特征

红火蚁小型工蚁(工蚁)体长2.54.0 mm。头、胸、触角及各足均棕红色,腹部常棕褐色,腹节间色略淡,腹部第23 节腹背面中央常具有近圆形的淡色斑纹。

前胸背板前端隆起,前、中胸背板的节间缝不明显;中、后胸背板的节间缝则明显,胸腹连接处有两个结节,第1结节呈扁锥状,第2结节呈圆锥状。腹部卵圆形,可见4节,腹部末端有螯刺伸出。

大型工蚁(兵蚁)体长67mm。形态与小型工蚁相似,体桔红色,腹部背板色略深,上颚发达,黑褐色,体表略有光泽,体毛较短小,螯刺常不外露。

2.蚁巢特征

红火蚁为完全地栖型蚁巢的蚂蚁种类,成熟蚁巢是以土壤堆成的高1030cm,直径3050 cm的蚁丘。新形成的蚁巢则在49个月后出现明显小土丘状的蚁丘。当蚁巢受到干扰时,红火蚁会迅速出巢攻击入侵者。在野外,可根据蚁丘的特点和红火蚁的攻击特性,作为迅速判断是否为红火蚁的方法之一。

3.为害特征

红火蚁主要以螯针叮刺和口器咬伤危害植物、动物、人体。人体被其叮蜇后会有火灼伤般疼痛感,其后会出现如灼伤般的水泡,824小时后叮蜇处化脓形成脓疱。如遭受大量红火蚁叮蜇,部分人除立即产生破坏性的伤害与剧痛外,毒液中的毒蛋白往往造成攻击者产生过敏而有休克死亡的危险,若脓疱破掉,则容易引起二次感染。

五、红火蚁发生程度分级标准

关于红火蚁发生程度分级标准。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T23626—2009),1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00.1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20头以下;2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0.110.5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20.1100头;3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为0.51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100.1150头;4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为1.1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150.1300头;5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大于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301头以上。

六、红火蚁调查监测结果处理

调查样本经鉴定确认为红火蚁后,需用GPS仪定位发生点的地理位置,确定发生面积及发生级别,并尽快将发生情况逐级上报。发生地植检部门要及时与有关专家联系,采取科学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附件2

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

 

1 防控目标

通过科学监测评价,严格的检疫和科学的施药控制,扑灭疫情点,严防蔓延,控制危害。

2 防控原则

    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在对发生区进行科学全面监测的基础上确定化学防治的重点和具体方法;主要采用点面结合、毒饵为主的施药技术、防治后科学评价防治效果,指导随后的防治工作;对发生区内的土壤、肥料、苗木、草皮、垃圾等可能染疫的物品进行化学药剂处理,防止红火蚁传播。

3 防控技术措施

    防治方法包括毒饵法、粉剂灭巢法药液灌巢法和触杀性颗粒剂常用的化学药剂剂型包括毒饵剂和粉剂。

3.1 毒饵法

3.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红火蚁发生地点。

3.1.2 毒饵药剂要求

要求毒饵的作用效果较缓慢,一般施用后26周达到较好的防效为佳。

3.1.3 使用方法

可以对单个蚁巢进行处理或在发生区普遍撒施毒饵,也可以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3.1.3.1 单个蚁巢处理

对活蚁巢密度较小、分布较分散且诱饵法中工蚁数量较少的发生区进行单个蚁巢处理。在使用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在距蚁巢30cm50cm处点状或环状撒放毒饵。根据活蚁巢体积大小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毒饵用量,一般直径305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30或大于50cm的蚁巢使用的推荐用量的上限值和下限值。

3.1.3.2 普遍撒施毒饵

    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或采用诱饵法普遍诱到工蚁、但很难发现活蚁巢的发生区、采取普遍撒施毒饵法进行防治。处理较小面积区域时可直接用手(穿戴塑胶或橡皮手套)撒播,处理较大面积区域时可用手摇式撒播器撒施。撒施毒饵剂时要覆盖所有发生区的所有地点。毒饵剂的用量根据活蚁巢密度、诱饵法监测的工蚁密度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每100使用推荐用量的2倍左右。

3.1.3.3 综合处理

在红火蚁严重发生区域,在蚁巢密度大、分布普遍情况下采用单个蚁巢处理与普遍撒施毒饵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防治效果。

3.1.3.4 补施毒饵

在使用毒饵剂防治红火蚁后,经防治效果评定,对分布有活蚁巢、诱集到工蚁的地点进行补施处理。一般采用围绕这些地点小范围点施的方法。处理活蚁巢时毒饵剂的用量同单个蚁巢处理,处理诱集到工蚁的地点按推荐用量的下限值使用。

3.1.4 防治效果评定

根据有关监测、药剂防治评价标准进行防治效果评定。防治前进行一次调查,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防治实施后2~6周内对发生区进行全面调查1次。

3.1.5 注意事项

使用毒饵剂时地表适宜温度为2135,地面应比较干燥,在使用毒饵剂后12小时内无降雨,并且尽量在红火蚁活动觅食时间施用。毒饵剂施药时间应根据不同季节而定,高温季节应在傍晚或上午进行,低温季节在中午进行。

3.2 灌巢法

3.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明显活蚁巢的发生区域。在红火蚁活蚁巢密度较小且明显、但对人的健康或重要设施等造成威胁、急需尽快处理的情况下,采用灌巢法防治红火蚁。

3.2.2 使用方法

将药剂按照其商品使用说明配制成规定浓度的药液。施药时以活蚁巢为圆心,先在蚁巢外围施2530CM宽的药液带,然后把药液直接浇在蚁丘上或挖开蚁巢顶部将药液浇灌到蚁巢中心地带,浇灌药液时尽可能使药液均匀渗透到1M以下的土壤中,使整个蚁巢湿透。灌药操作要迅速,以减少红火蚁逃逸。一般每个蚁巢用药液量1525升,对较大的蚁巢要适当增加用量。采用灌巢法23天可达到较好防效。在采取防治措施前,注意不要扰动蚁丘,以免惊动红火蚁,导致蚁群把蚁后转移。

3.2.3 防治效果评定

防治前进行一次调查,记录活蚁密度、工蚁数量,防治10天后对发生区进行全面调查1次。

3.3 颗粒剂、粉剂灭巢法

3.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蚁巢明显的发生区域。

3.3.2 使用方法

采用触杀性颗粒剂防治红火蚁时先将药剂直接均匀地撒布于蚁丘表面及附近区域,然后立即洒水;使用粉剂后不需洒水。使用量根据商品使用说明确定。

使用慢性接触传递粉剂防治红火蚁时,将药剂撒施于活蚁巢上,再干扰破坏蚁巢使工蚁涌出、接触药剂。使用量根据蚁巢大小和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直径在305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30或大于5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上限值和下限值。

3.3.3 防治效果评

3.2灌巢法。

3.3.4 注意事项

    施用粉剂不宜在有较大风力的天气下进行,施药要快速。

3.4 二阶段处理法

    二阶段处理法是指先在红火蚁发生区域撒布毒饵剂,1014天后再以触杀性杀虫剂或其他方法采用单个蚁巢处理法处理单个蚁巢。大面积撒施毒饵剂防治效率较高,而采用药液灌巢法、颗粒剂、粉剂灭巢法等单个蚁巢处理法速效性较强,将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发挥各自长处,会得到很好的防效。

3.5 调出物品的化学除害处理

3.5.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区内污染了红火蚁的种苗、花卉、草坪(皮)、垃圾、栽培介质、肥料、土壤等调出时的化学药剂处理

3.5.2 使用方法

在种苗、花卉、草坪(皮)、栽培介质等物品调出前均必须经过触杀性药剂药液的浸渍或灌注处理。浸渍或灌注时,其栽培土壤或栽培介质均须完全湿润;如果是盆栽,也可以均匀施放颗粒剂于栽培介质内(药剂有效成份约占栽培介质之0.0010.0025%)施用完后彻底洒水。

在垃圾、肥料、土壤等物品调出时施放于栽培介质内(药剂有效成份约占栽培介质之0.0010.0025%)施用玩搅拌均匀,彻底洒水。

4 档案记录

详细记录并保存包括施用毒饵剂品种、数量、次数、施药时间、防治面积、防效调查方法及调查次数、各次调查的蚁巢密度、工蚁密度、防治效果等。

5 推荐使用药剂的说明

本方案使用防控药心须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

6 防治注意事项

6.1施药操作人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红火蚁蜇伤或农药中毒;

6.2在施药区应插上明显的警示牌避免造成人、畜中毒或其他意外;

    6.3在公共场所、住宅区等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发生区域要注意选择安全低毒的药剂,施药时要避开人流高峰,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4在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养蜂区、养蚕区等使用农药防治红火蚁要注意选择药剂种类,防止对有益生物的杀伤和环境污染。

    6.5施药前要对红火蚁的发生基数(蚁巢和工蚁数量)进行调查,施药后要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进行监测,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药剂防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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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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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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