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0-00434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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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华府办函〔2020〕62号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交通干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五华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我县境内交通干线沿线公路安全畅通洁净,进一步规范城乡建管专项整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我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我县交通干线的通行效率与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影响全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脏、乱、差、堵”等问题得到全面整治,保障公路畅、安、舒、美,违法设施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大力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道路综合环境整治。
全县交通干线公路沿线和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范围重点是国省道和出县通道,以及穿村镇、穿城区路段(公路进入村镇、城区前500米至出村镇、城区后500米路段)、县际边界路段和村主干道路。
其中,包括国道G205线(龙川县界至兴宁市界)、国道G238线(龙川县界至揭西县界)、国道G355线(兴宁市界至紫金县界)等3条国道共216千米;省道S120线(长布镇至华城镇)、省道S223线(水寨镇至华阳镇)、省道S226线(河东镇至郭田镇)、S228(郭田镇)、S238(长布镇至龙村镇)、S239(转水镇至双华镇)、S340(双华镇至龙村镇)、S341(潭下镇至岐岭镇)、S508(双华镇至棉洋镇)等9条省道共494.8千米。
(二)穿越圩镇道路提升改造。
全县穿越圩镇道路提升改造,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拓宽改造,增加停车带、水沟,道路“绿化亮化”工程。总里程为24.819公里,估算总投资10364万元。
转水镇:县城至镇政府13.5公里,转水老圩路口至镇政府路口0.893公里、矮车村段0.8公里;
岐岭镇:县城至镇政府45.3公里,入镇政府路口至联安路口1.186公里,联安路口前100米至长乐烧酒厂路口1.788公里;
长布镇:县城至镇政府73.5公里,新圩桥至石马宾馆路口0.9公里;
周江镇:县城至镇政府54公里,山下祠路口至烟草服务站1.199公里;
横陂镇:县城至镇政府8公里,粮仓至桥头1公里;
郭田镇:县城至镇政府31.5公里,坪上圩段0.5公里,教会路口至郭田圩尾1.198公里;
双华镇:县城至镇政府28.9公里,双华中学至双华镇政府1.986公里;
安流镇:县城至镇政府38公里,三叉路口至工业园路口4.848公里,三叉路口至蓝田桥1.616公里;
梅林镇:县城至镇政府50.2公里,高速出口至新建大桥处2.916公里;
棉洋镇:县城至镇政府48公里,镇政府加油站至宏福楼酒店1.523公里;
华阳镇:县城至镇政府66公里,新建叶新大桥路口至恒辉家私城2.656公里;
龙村镇:县城至镇政府65.4公里,华阳路口至加油站上陂处2.226公里。
(三)整治目标。
1.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各类违法建(构)筑物,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整治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等]。
2.对公路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平面交叉路口、过村镇城区路段、绿化景观和沿线货物集散地等进行综合治理。
3.全面提升交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状况和交通服务水平。
4.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5.努力打造交通干线公路“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全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学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邹志轩 县政协副主席人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兆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伟雄 县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成员由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和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邓朝阳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公路事务中心钟锋同志、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古景让同志担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联络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县公路事务中心:具体实施国省道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国省道干线公路路肩、路面、桥涵、构筑物的病害治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改造、修护养护。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清理边沟、涵洞;路肩、边坡根据实际情况宜花、宜草、宜木、公路绿化及行道树刷白;全面排查整治存在问题,完善公路安保和交通标志等设施,更新公路标志标牌标线、公里碑、百米桩等附属设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路域环境。负责组织打击侵占、破坏路产,侵犯路权等不法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依法查处整治活动中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严厉查处建筑垃圾、渣土等运输车辆未采用密闭方式运输、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
县水务局:负责公路两侧的河道整治,协助做好采砂场、河砂堆放场运输车辆洒漏公路的源头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协助所在镇对公路控制区外围两侧非法占用土地建(构)筑物、堆场的整治。协助采石场、石料堆放场运输车辆洒漏污染公路的源头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违法户外广告,协助核查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设置者和经营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查处县城建成区穿城公路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乱丢乱放、乱摆乱卖、飘撒等行为。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穿越圩镇道路和镇至行政村道路提升改造;组织发动公路沿线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垃圾等,拆除填埋公路边沟修筑的农耕小路,设置远离公路的垃圾集中倾倒点,保证过村镇路段路容干净整洁。
四、整治任务
(一)开展普通国省道周边净化绿化美化行动。
1.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路内):做到路面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系统顺畅,绿色植被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遮挡,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的现象,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构造物,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堆积物占道。
2.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路外):确保无新增违法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违章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穿越村镇路段,应尽量采取半封闭或者隔离等措施,消灭脏乱差堵现象,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整治重点。
1.清除在国省干线公路两侧控制区(国道边沟外20米,省道边沟外15米,县道边沟外10米)内新增的违法建(构)物;
2.查处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3.拆除未经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平交道口、非交通标志、标牌、广告灯箱等设施。
4.查处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的行为。
5.查处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构筑物的行为。
6.规范车辆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扬洒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7.对穿圩镇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增加停车带、水沟,开展道路“绿化亮化”升级改造行动。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20日至4月30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横幅标语等形式,对整治政策、公路文化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原则,对应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明确具体整治内容,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安排,实施挂图作战。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治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完成任务较好的镇和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任务未完成的镇和单位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工作要求,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到位,认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认真研究,落实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整治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树好典型。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督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要树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整治工作开展。
(四)强化协调,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整治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各镇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8日前填写好附表,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可编辑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报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丁访灵,联系电话:4433187,邮箱:whjt668@163.com。
(五)巩固成果,形成长效。要及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将专项整治与公路路域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城市空间布局,确保路域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要建立健全路域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进路域环境管护常态化,有效巩固整治成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附表:五华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表
五华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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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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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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