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0-00444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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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废品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华府办函〔2020〕66号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废品
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废品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科工商务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五华县废品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废品经营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五华形象,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废品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创文创卫”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全力打造文明和谐的经营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废品经营行业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废品回收管理,规范废品回收秩序,健全废品回收市场机制,消除废品回收安全隐患,促进可再生资源行业有序发展,引导广大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合力创建洁净平安的城市环境,建立健全城乡建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建管水平。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五华县废品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赖玉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浪标 县科工商务局局长
成员由县科工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创文办、县创卫办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商务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科工商务局缪伯腾同志担任。
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科工商务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
县创文办、县创卫办:按照职责范围,负责督导各镇各有关单位开展整治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废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组织查处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及时通报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清理整治县城建成区内的废品经营者占道经营、违规设置广告牌的行为;合理布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县公安局: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办理废旧金属回收经营备案书。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废品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废品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指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五华广播电视台: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曝光整治工作存在问题。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废品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废品经营企业无证经营、占道经营、收赃销赃、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市容市貌等乱象。具体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废品收购企业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证照、证照已过有效期、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废旧金属回收经营备案书而回收废旧金属的;
(二)废品收购企业废品未分类堆放、堆积过高、居住区和作业区未分开及有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
(三)废品收购企业占道经营,广告、灯箱、宣传牌设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
(四)废品收购企业未建立购销台账、收购和销售来源不明物品、赃车赃物的;
(五)废品收购企业有其他有碍市容观瞻的现象的。
(六)不符合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划布局的。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群众监督。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注册登记、年检、验照工作,对各废旧品收购站(点)进行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监管档案,把废旧品收购站(点)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重点,对有违法记录的,要纳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每月自行开展检查行动。由县科工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县科工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抽调3个以上执法人员、1辆以上执法车辆,联合部分镇人民政府,对全县范围内的废品经营企业进行联合整治。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县科工商务局汇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注意整治的方式方法,严格对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各成员单位于2019年12月25日和2020年12月25日前将情况总结和佐证材料(工作照片、台账等)一并报县科工商务局汇总联系人:陈威;电话/传真:0753-4428379;邮箱:whscjs@126.com。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根据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成立专项整治队伍,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进行文明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整治行动以教育引导为主线,着力引导有关经营者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促进信息共享,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整治不力、行动滞后或因履职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废品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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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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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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