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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0-00473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27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函〔2020〕64号 发布日期: 2020-05-27
字号:
华府办函〔2020〕64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货运

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7

  

 

五华县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促进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关部署,深刻吸取揭阳市货运行业乱象教训坚决抓好相关问题整治,促进全县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货车非法超限超载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执法部门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黑油站非法贩油等货运行业乱象整治重点,摸清情况,查清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决整治货运行业安全风险防范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打击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完善货运行业监管体系,构建货运市场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改善营商环境。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2051日至731日。

三、整治重点与责任分工

(一)排查整治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等行为

1.加大力度正风肃纪,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执法队伍的新动态,杜绝滋生各种违法乱纪的苗头。全面排查执法队伍中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散、推诿扯皮,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黑钱等情况,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各镇人民政府,有执法职权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听而不闻、解决不力问题。(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排查整治执法部门包庇纵容等行为

1.加强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十不准纪律要求。杜绝无证上岗、不按标准处罚、只罚款不卸货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各镇人民政府,有执法职权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工作流于形式,对非法行为包庇纵容,助长腐败滋生蔓延等严重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各镇人民政府,有执法职权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1.落实治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切实落实治超工作的政府主体责任。对治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超执法经费、装备、站场建设等保障不足,部门治超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和相关部门要严肃问责。(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落实货运源头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201号)和《梅州市贯彻落实〈源头治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梅市治超办函〔20151号)及《五华县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华府办函〔2019215号)的规定,由当地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重点货运源头技术监控、及时向社会公布(更新)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有效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和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对非法占用土地临时堆放沙石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进一步明确其源头监管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石场、砂场、搅拌站、堆场等货运源头的监管,摸清辖区内每个堆场的名称、详细地点、经营人和联系电话,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堆场进行整治。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及货运行业乱象整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妨碍执行公务、车托、跟踪执法人员为超限车辆逃避检查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在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车辆源头进行倒查时协助调取车辆行车轨迹视频监控取证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已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每月巡查一次以上,并做好县乡道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堆场的整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县内石场、矿场等货运源头的巡查监管,要求和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称重设备,将数据接入自然资源局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发现有违法违规装载行为要固定证据,及时告知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并牵头做好非法占用耕地临时堆放沙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对许可的砂场进行巡查监管,要求和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称重设备,将数据接入水务局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发现有违法违规装载行为要固定证据,及时告知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同时加强河道清淤货运源头的监管,并协助做好非法占用河道堆放砂石等货运源头的整治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地范围违法堆场的整治工作。

县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堆场的整治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县内有资质的搅拌站和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等货运源头的巡查监管,要求和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称重设备,将数据接入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发现有违法违规装载行为要固定证据,及时告知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

县科工商务局:负责加强眉山水泥厂的巡查监管,要求和督促其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称重设备,将数据接入科工商务局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发现有违法违规装载行为要固定证据,及时告知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石场、矿场等货运源头单位的(货运安全教育和宣传的)监管;配合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称重设备,发现有违法违规装载行为,及时告知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货运源头企业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地磅是否定期检定。

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全县货运源头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车辆源头倒查的调查取证工作

3.落实治超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杜绝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定点联合执法、流动巡查执法不到位、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行不严格、称重检测和监督卸载不到位,只处罚不卸载、降格处罚、变相处罚等现象。具体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测;依据交通运输部门开具的称重检测和卸货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坚决杜绝只处罚不卸载、降格处罚、变相处罚等现象;对查扣的超限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进行查验,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处罚并强制恢复原状;对无牌无证车辆采取强制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开具称重磅单和卸货单;监督经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卸货转运至消除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卸载和卸载不到位等现象,并对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进行货运源头倒查;对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处罚。

4.落实联动管理到位。根据省、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整治未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一超四罚未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不够等问题。(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整治非法改装货车等行为。

1.加强货车源头监管。健全货车生产和改装监管机制,严格把关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等环节。(县科工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营运车辆准入管理不到位问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重点整治未能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把关不严的行为,确保对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到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对汽修企业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等单位配合)

4.加大对路查发现的非法改装货车处罚力度,严查只处罚不责令恢复原状现象。公安局负责对改装车辆进行调查源头汽车维修企业。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本辖区汽车维修企业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改装、拼装货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整治非法改装加油车非法销售成品油等行为。

根据《梅州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梅市府办函〔2019126号)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重点整治非法改装加油车非法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一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二要提高部门协同联动效果,促进部门之间信息对称,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完善举报激励制度;三加大对非法改装加油车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罚震慑力。(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成员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协调交通工作的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事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财政局、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系电话:4432719,传真:4430903,邮箱:whjt668@163.com

(二)注重点面结合,加强源头管控。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要统筹整合部门力量,采取日常检查、机动巡查、突击围查、定点拦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非法贩油等违法行为;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安排专门力量对线索进行甄别、排查,特别是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深挖严查,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将专项整治与做好防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加大督导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综合运用暗访核查、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强监管、立规矩,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关单位要做好县直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的相关整治工作。县有关部门将根据掌握线索情况适时组织对相关重点地区进行暗访核查,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要在摸清情况、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提炼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效,认真梳理、科学分析,同时积极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货运市场治理措施,促进我县货运行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并于5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信息报县交通运输局,于72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由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县府办呈领导审定后报市。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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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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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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