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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0-00527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12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函〔2020〕90号 发布日期: 2020-06-15
字号:
华府办函〔2020〕90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财政

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五华县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财政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2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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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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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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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持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增强严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意识,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县政府决定实施五华县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厉行节约、廉洁理财的精神,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财政资金管理格局。围绕《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和道德素养,提高财政运行透明程度推动实现服务财政、创新财政的目标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启动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以强化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为抓手,重点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医疗卫生单位财务规范化治理重点项目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提升,不断完善财政监管手段和方法,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模式,构筑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全面提升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长:    县政府副县长

  长:赖玉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金融工作局局长

赖伟胜  县财政局局长

钟冠寰  县审计局局长

   员:张伟雄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田爱平  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国标  县教育局局长

刘旭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定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永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清华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遂方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文伟  县水务局局长

朱建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温定基  县林业局局长

何伟雄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县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李志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赖伟胜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财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工程

1.强化公务卡结算。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出发,全面加强公务卡强制结算,提高单位支出透明度减少单位现金流量,促进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开展对各镇各单位公务卡使用结算专项检查,定期通报公务卡使用结算情况,全面铺开公务卡使用结算。

2.严格公车运行费用管理。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支出,在全县各预算单位推行建立公务车用车管理制度,强制推行定点维修、一车一卡定点加油”“一车一台账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

3.规范误餐费发放。完善误餐补助报销,规范误餐填报手续,从严把关、据实报销,不得以误餐费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或报销其他费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报销,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4.加强财会人员教育培训。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针对会计信息记录、报送程序和要求进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会计原理、相关政策进行指导和解读,进一步提升我县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加强会计诚信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组织开展对镇财会人员集中培训、跟班学习,激励各镇组织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5.开展会计信息监督核查。成立专项监督核查工作组,围绕各镇会计信息、账目凭证等资料进行监督核查。对工作误餐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滥发误餐费的现象,进一步加大会计领域的执法力度。财务审核中心与农村财务审计中心加大对镇村财务的审核力度,狠抓镇村会计原始凭证,切实规范会计信息管理。

6.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性制度和村集体事项决策公开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包括完善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村级报账流程制度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制度等。二是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414行政村34居民2019年的村集体经济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92省定贫困村2019年的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320个面上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三是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素质,加强对村监委成员和代理会计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财务管理和惠农涉农资金政策及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责任单位:县一级预算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行实施绩效管理,全面了解掌握各级各类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实施绩效监督管理,客观评价政策执行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支出管理水平。

1.绩效管理内容

1)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优化绩效评价方法,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

220182019年期间,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支持村级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实施精准扶贫类资金(含捐赠),美丽乡村建设类资金(含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面上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基层保障类资金(含村级办公经费、党服务群众经费)社会保障类资金(含村卫生站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就业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类资金(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一村一文化广场、农村文化俱乐部建设)其他农村建设类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320182019年期间,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支持村级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各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性收入、发包收益、租赁、投资收益、资产处置、集体建设用地收益、捐赠收入和其他。

2.绩效评价对象

全县414个行政村和34个居委会、使用本次绩效管理范围资金的相关镇政府、县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按照绩效管理内容,分为重点评价和抽查评价。

1)重点评价。评价内容:一是精准扶贫类资金(含捐赠);二是美丽乡村建设类资金,主要包括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面上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等;三是县、镇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2)抽查评价。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县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参与,按各镇行政村数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价,评价内容:基层保障类资金(含村级办公经费、党服务群众经费),社会保障类资金(含村卫生站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就业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类资金(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一村一文化广场、农村文化俱乐部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其他农村建设类项目,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支持村级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等。

3.绩效评价指标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要求,绩效评价分为:体制机制、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调整指标共五大方面,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重点评价项目建设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指标评分满分100分,调整指标最高加5分,最高减10分。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

4.绩效评价方法

采取查验账目、翻阅档案、深入现场等方法开展,结合实际可通过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和审核类型专家组成工作组。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汇总形成全县绩效管理评价报告,并呈报县委、县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三)实施医疗卫生单位财务规范化治理

1.加强医疗卫生单位预算管理。落实基层医院的预算管理办法,不断加强预算约束,将预算工作落实到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当中,并将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在收入内容方面,建立财政补助、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管理制度。按照物价政策,明确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管理,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按照支出范围开展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已下达的各项预算指标,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2.严格控制医疗卫生单位支出。按照核定的年度预算和支出计划安排支出,提供原始凭证。专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使用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管理规定,大型项目或者预算金额较大的支出,由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会议讨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或备案。经费报销需严格遵守审批制度规定,严控现金支付。

3.规范医疗卫生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医疗卫生单位资产管理,加强资产清查。固定资产采购完全实现在预算框架内制定采购计划,进行系统完整的分析、论证和审批后再进行采购,落实无预算不支出。建立规范的资产采购申请、验收、付款、入库、转移、维修、保养、计量、报废等制度,强化各个环节的监控和管理。加强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建账、报账、对账机制,保证资产信息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的账务一致,使用科室管理部门之间的账实一致。建立定期清查盘点制度,由财务部门牵头,定期对现金、银行存款、药品物资、固定资产等进行盘点,及时将盘盈盘亏,以及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积压资产上报管理部门,审批后及时进行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以保证账实相符。

4.推进医疗单位财务信息化建设。对医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面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及质量。医疗单位要统一医院财务数据标准,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和模式,持续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重点项目规范化管理

1.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近期建设实施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明确列出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概算、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并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重点办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组建成立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评小组,初审通过后,由建设单位在市级以上专家库随机抽取与项目相对应的专家对县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分析和评审,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及经济指标,论证通过后再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从源头上控制投资规模,未经专家评审的发改部门不予立项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重点办、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2.实施勘测设计质询通报。对县重点建设项目因勘察设计出具的报告与进场施工过程的地质条件不符,导致基础(隐蔽)工程投资增加,超出项目概算10%以上的,成立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重点办建设单位和县财政局组成的专家小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质询机构,专门对实施勘测设计的单位进行质询。如实施勘测设计单位无法合理合法说明原因、确实存在主观过错的,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公开通报,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勘测设计单位,五年内不得五华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3.严格进行施工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县重点项目收到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后、设计交底前,要严格进行施工图纸会审,签名确认并对图纸会审负责,如没有进行施工图纸会审或因重大疏忽导致施工过程出现漏项或设计不合理情况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公职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问责,相关监管部门对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要进行公开通报,并按《省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4.严格EPC项目招标及建设程序。严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建设规范,所有EPC项目必须规范招标及建设程序,围绕发改批复的可研投资建设,落实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坚决禁止建设单位未招标、无设计施工图或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进场施工。对不按规范流程执行的EPC项目,相关监管部门要予以制止,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并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5.严格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代表建设单位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对变更工程超出预算10%以上的成立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县发展改革局(重点办)、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小组,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第三方机构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质询,无法合理说明原因、确实存在主观过错的,由相关监管部门对监理单位公开通报,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聘用;对建设单位,视责任轻重情况由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如因监理履职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不负责任乱签字造成损失的,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6.严格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建设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情况出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完善好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和有关签证资料准备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重点办)、财政局(含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等部门对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评审,并对评审意见签名确认;如遇项目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及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建设程序,如未按相关程序办理的项目,相关监管部门将不予确认。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7.严格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管理。重点项目工程分项实施的,预付款应按各已实施项目合同价的百分比付预付款,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未实施的项目不给予拨付预付款;重点项目有年度投入计划表的,应按每年度投入计划资金的百分比付预付款。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8.严格工程预(结)算审核评审。对未规范实施的县重点建设项目(除应急抢险等紧急项目外),完善相关手续后五华县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方可进行评审。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9.平行发包、EPC发包模式要严格按照附件12的建设程序实施。工程项目有超出概算批复情况的严格按照附件3的流程办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五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等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

10.严格各参建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责任承诺制度。各参建方在项目建设阶段,应填写责任承诺书,承诺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问题严格把控;对工程进度、工程变更、隐蔽工程、工程签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规定,加强廉洁自律意识,防范廉政风险;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如有违规行为,应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罚。

11.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建方的职责

1)建设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负有建设中征地、移民、补偿、协调各方关系,合理组织各类建设资源,实现建设目标等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按项目建设的规模、标准及工期要求,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的宏观控制与管理。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有关手续,组织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开展施工过程的节点控制、组织工程交工验收等,协调参建各方关系,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为工程施工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均为委托合同关系。

2)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协调参建各方的内部工作关系。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监理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建设单位的决策和意见应通过监理单位贯彻执行。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图纸和其他资料,派驻设计代表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及时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做好勘察设计服务,参与工程验收等。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是一种工作关系。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0年1月至6月)宣传发动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责任单位制订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提升工程任务和方法步骤,全力抓好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提升工程工作。落实情况于2020622日前报县财政局,邮箱:mzwhcz@163.com

(二)第二阶段(2020年7月至10月)集中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对照分工集中推进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提升,认真排查现有资金管理体制的隐患和不足,采取扎实的措施,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财政资金申请、管理、使用等程序,消除腐败隐患;财政、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加大力度推进财政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查严处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县财政局,邮箱:mzwhcz@163.com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总结提高阶段。对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巩固措施,提高工作成效。各责任单位于1210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县财政局,邮箱:mzwhcz@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此次提升工程的意义,迅速行动,抓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制定更详细更具体的落实方案,做到时间、标准、内容、责任人四个明确,确保人员力量组织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着眼大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快速推进、快见成效。定期组织专题工作联席会议,畅通信息交互渠道。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项整治、长效防范紧密结合,使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工作衔接紧凑、统筹有序。

(三)综合施策,稳妥推进。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通过建管并举、疏堵结合等途径,从源头上推动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意把握先易后难、规范标准、示范引领、全面推进。要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实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依法推进财政改革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要建立专门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完善机制,常抓不懈。要以实施提升工程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各类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附件:1. 平行发包项目实施流程

        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EPC)项目实施流程

3.超概算项目批复流程

附件下载:华府办函90号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