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034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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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1-19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华府办函〔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有关单位:
《五华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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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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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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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
改革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目前我县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尚未完成公司制改革。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县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持续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须全部于2021年3月底前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对停产企业、列入低效劣势企业处置范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不纳入改制范围,但需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注销出清工作。
二、操作规范
(一)制订改制方案。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各县所属企业改制方案由县级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县直相关单位监管企业改制方案经县直相关单位同意后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批,县管企业托管企业改制方案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批。
(二)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全资公司,可以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三)工商变更登记。母子公司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母公司改制为国有全资公司的,可先行将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母公司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的,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改制,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全资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涉及土地、房产、税收等方面政策,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时间安排
(一)建立台账(2021年1月8日前)。县直相关单位和各县管企业(详见附件)要确定出公司制改革专项工作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尽快梳理所监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情况,对未改制企业开展全面清查补漏,建立相关数据档案(包括统计户数、清查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在职员工等信息),同时重点要对现有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分类,根据经营情况明确改制、注销或整合兼并等处置方式,做到底数清晰,为推进工作奠定基础。严禁瞒报漏报,如出现瞒报漏报的,责任自负。
(二)制定方案(2021年1月20日前)。县直相关单位和各县管企业要尽快研究制定推进公司制改制的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等,明确路线图、时间表,持续推进。
(三)组织实施(2021年1月25日前)。县直相关单位和各县管企业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2021年3月底前完成停产企业、列入低效劣势企业清理注销工作。
(四)总结上报(2021年3月24日前)。建立督办通报制度,按时汇总统计进展情况,及时做好总结报告。负责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有关工作推进情况,2021年3月24日前,县直相关单位和各县管企业对公司制改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所属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县企业改制工作。同时,在开展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严格落实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
(二)完善治理结构。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同步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附件: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单位一览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