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238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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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五华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 华府办函〔2021〕31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五华县
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五华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五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殡葬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殡葬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县府办公室协调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参会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视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镇政府和其他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具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商各成员单位印发,并根据成员职务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抄报县领导。
(三)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股室1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四)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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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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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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