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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318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5-31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函〔2021〕53号 发布日期: 2021-05-31
字号:
华府办函〔2021〕53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五华县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自然资源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31

 

 

 

 

五华县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矿业发展,提升绿色矿业建设水平,根据《全省矿产资源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3号)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定位,遵循自然承载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律,不断提高全县绿色矿业发展水平,为加快构建一核两区三组团发展新格局、建设工匠之乡·宜居五华提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县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求新建矿山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2023年底前开采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建立不达标矿山退出机制,推动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逐步退出。

三、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五华县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朱少辉  政府县长

副组长:宋学希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招业斌  县政府副县长

甘飞鸿  县政府副县长

谢国泉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赖俊香  县政府副县长

  员:陈群添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定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温定基  县林业局局长

赖伟胜  县财政局局长、县国资监管局局长

田爱平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冯志强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杜强  县科工商务局局长

张祝平  县司法局局长

何伟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文伟  县水务局局长

李国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伟雄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温全瑞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国标  县教育局局长

刘锐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傅培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严兰芳  县统计局局长

张云中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邓瑜文  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局长

罗锡浪  县气象局局长

张雄辉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魏剑玉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钟志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研究决定我县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举措,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4438212,传真:4430302),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公室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应的新任职领导自然递补,相关单位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的创建主体;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横幅标语、互联网平台加强对绿色矿业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矿山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建设绿色矿山是矿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建设绿色矿山的行动自觉,标准严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助推绿色矿业发展(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林业局、科工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二)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绿色矿业发展

1.规范矿山开采经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规范要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矿山开采安全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采矿权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科学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科工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2.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在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同时,加强重点矿山建设指导。矿山开采在2023年底前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协助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林业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

3.加强全链条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矿山开采工作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已建成绿色矿山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不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停产整顿,并取消绿色矿山建设资格和各类扶持政策享受资格(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林业局、科工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三)严格规范行业审批流程

1.企业申报建设绿色矿山。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绿色矿山评估报告等材料文字报告、自评打分表、台账、现场照片

2.出具初审意见。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对辖区内采矿权人提交的绿色矿山建设申报材料,对照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评分标准,开展严格审查及现场核查。也可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成专家组开展审查与现场核实。得分80分以上且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出具初审意见,推荐申报绿色矿山。

3.向上级部门推荐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向市自然资源局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提交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报告等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树立全县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围绕绿色矿业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支持矿山、矿业绿色发展

(二)加大检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县绿色矿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要求,加强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的实质性效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导意见,限期落实整改任务。同时县政府建议县委把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列入县委对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三)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县推进绿色矿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的统筹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扎实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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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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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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