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340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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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华府办函〔2021〕57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五华县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2021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五华县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20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发展路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推动五华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二、建设原则和目标
(一)建设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成兴村强镇的发展工程和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二是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既有地方特色又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三是企业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发挥实施主体主观能动性,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统筹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要和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既要发展产业,又要兼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建设目标。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推动五华农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市下达我县“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村建设任务数为25个;按照我县广东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安排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为1250万元,用于25个项目村建设。
三、遴选项目建设对象
(一)遴选条件和依据。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因此,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村和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2021年3月11日前已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平台申报入库、并处在“待县农业部门审核”或“待县政府审批”状态的项目村和实施主体。经核查,除了水寨镇没有申报入库项目外,其他15个镇均有入库项目,全县共计155个入库项目,涉及152个村和149个实施主体(详见附件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更多的村和实施主体得到政策的扶持,享受过以下6个项目扶持的项目村和项目实施主体不能再入选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村和项目实施主体:
1.2019年和2020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
2.2019年度省级茶叶产业园项目;
3.2020年度省级丝苗米产业园项目;
4.2020年度梅州柚优势产区产业集群项目;
5.2020年度梅州柚优势产区产业园项目;
6.2020年度农业强镇项目。
为引导鼓励低收入群体村通过发展产业项目,有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结合2021年我县十项重点治理项目—农村集体收入和低收入群体综合管理提升,优先遴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村。
(二)项目村建设任务分配。
2021年,我县“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村建设任务数为25个。其中,全县15个镇(水寨镇除外)每个镇安排1个村;对获2019年、2020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扶持资金较少的华阳镇、梅林镇、安流镇、横陂镇、周江镇、岐岭镇、转水镇、潭下镇、长布镇分别分配多1个项目村任务数;剩余1个任务数安排给入库申报村数最多的龙村镇。每个项目村建设资金为50万元。
四、建设内容
各镇从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镇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至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如柚果、茶叶、丝苗米、红薯、果合柿、板栗等。认定一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县“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县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八)带动一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通过项目扶持、带动企业或农户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增加经济收入。
五、职责分工
(一)县级职责。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统筹规划、审批、监管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本县入库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本县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我县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镇级职责。各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三)行政村职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县财政局视情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县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实施基地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加工仓储等农业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六、资金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五华县2021年项目建设所需奖补资金1250万元在省级涉农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入选项目村建设资金使用范围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等规定用途使用。重点扶持金柚、茶叶、果合柿、板栗、丝苗米、蔬菜、红薯、南药、水产等特色产业发展,做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旅产业、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建设“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特色专业镇村。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土地租赁、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资金管理。县级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1年4月1日至5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镇负责项目建设村及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和审核工作。各镇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村和实施主体及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行业专家现场考察评审;评审结果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实施主体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实施建设、运营等工作。
(三)项目验收和总结阶段(2022年6月至7月)。2022年6月份,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并进行镇级初验,7月份组织县级验收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会同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村及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审核工作。各镇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村和实施主体及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行业专家现场考察评审;评审结果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县政府完成项目审批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县财政局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绩效评价。镇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县人民政府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年末,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县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选树典型,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五)鼓励多方投资,做好资金保障。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九、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镇人民政府和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委会或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执行。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认定情况将全省通报,并抄送有关市、县政府。
(二)惩罚措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实施主体帐户。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将对相关镇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进行通报,并约谈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7号附件1 五华县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入库情况表.xls
57号附件2 2021年各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实施村安排表.xls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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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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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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