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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360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17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华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函〔2021〕63号 发布日期: 2021-06-17
字号:
华府办函〔2021〕63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华县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充分发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长:朱少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宋学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长:赖玉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志强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县市场监局、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县国资监管局、梅州五华供电局、邮政五华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五华分公司、中国联通五华分公司、中国移动五华分公司、中国电信五华分公司、县华康供水有限公司、五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人民政府镇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冯志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离

、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联系机制

县级层面继续完善原有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镇人民政府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络机制,由当地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和改造项目所在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全体成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主要听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审议相关文稿

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最新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2.通报落实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及提出后续具体工作安排;3.协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跨部门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应尽量压缩规模和时间,参会人员原则上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或业务负责同志。

(三)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和月通报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重要进展情况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以简报方式进行通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建立情况报送机制,加强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政策建议定期报送办公室。鼓励有条件的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分阶段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向办公室报送推进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典型案例等。

(四)建立跟踪督办制度。

办公室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职责分工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计划申报、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会同县财政局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城镇老旧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含无障碍设施、停车场、绿化环境、管线规整落地)改造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改造,以及建筑节能与绿色改造、加装电梯工作;按照“既尽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全县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负责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推动建立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督导检查机制。

(二)镇人民政府:担属地主体管理责任,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筹谋划,健全属地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配套资金支持,争取各方面资源抓好属地范围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完成属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协调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县委组织部:负责协调、指导社区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党建引领,指导全县在职党员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

(四)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加快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督促、指导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综合协调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改造工作。

(五)县水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给水、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文化教育设施建设工作。

(七)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安防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小区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道路交通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助餐)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负责对城镇老旧小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配合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激励政策,配合做好有关税费减免工作。

(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支持全县城镇老旧小区存量土地资源整合利用,明确土地支持政策,提供不动产登记、用地及规划许可指导工作。结合城市更新全面改造、混合改造等改造方式,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调整支持政策和流程指引。

(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涉及不可以移动文物改造、文化休闲、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医疗、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改造,以及军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十)县国资监管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或混建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大修、改造、更新及电梯安装工作,以及涉企收费检查工作。

(十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负责指导全县老旧小区改造有关的减税降费工作。

(十五华供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架空线规整、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供电工作。

(十邮政五华分公司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邮政快递设施建设工作。

十九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工作。

(二十)中国联通五华分公司、中国移动五华分公司、中国电信五华分公司: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共建共享工作。

(二十)广电网络五华分公司: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广播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

(二十)县华康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供水设施建设工作。

(二十)五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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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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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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