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县府办公室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1-28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五华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2018〕15号 发布日期: 2019-01-07
字号:
华府办〔2018〕15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促进学前教育  

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五华县推动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五华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教育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五华县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办好学前教育,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48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梅州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11号)、《梅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落实履行学前教育职责  

(一)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构建县人民政府为主,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落实部门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县、镇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将学前教育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和地方主要领导教育工作考核。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工作示范镇创建试点工作,会同县委农办将行政村独立或联合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列入农村重点工作。(县教育局、县委农办、各镇人民政府,排名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健全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充分发挥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事项及存在问题,破解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相应协调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县教育局、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税务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妇联、县残联)  

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三)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城镇住宅小区、县城中心城区和琴江新城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8—2020年,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分别达到80%82%85%,规范化幼儿园占比分别达到95%95.5%96%,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8%98.2%98.5%。(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落实《五华县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规划(2018—2023年)》,按照城镇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的标准,测算学位需求,科学编制2018—2023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落实《五华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探索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待条件成熟后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应当落实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五)落实幼儿园教育用地。县政府按照《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具体实施办法,配套建设小区幼儿园,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结合城区改造和区域用地功能调整,保障县城中心区幼儿园、未达配建要求的小区和小规模居住区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用地需求。落实琴江新城布新中路与水寨大道交汇30米处新建一所省一级标准公办幼儿园用地14亩、琴江新城布新路板块新建一所民办幼儿园用地15亩等等建设用地,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所需用地指标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依法做好学校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扎实推进建设任务。根据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规划建设幼儿园如期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幼儿园相关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和改扩建的幼儿园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活动场室及辅助用房。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民办幼儿园,增加幼儿学位供给。启动建设位于琴江新城布新中路水寨大道入口处的省一级标准公办幼儿园,规划在琴江新城布新路板块建设一所民办幼儿园,督促五华碧桂园凤凰城配套建设一所民办幼儿园。落实全县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各类幼儿园协调发展  

(七)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明确教育部门办园、村集体办园、企业单位办园等公办幼儿园登记和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和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可通过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企业单位、村集体办园等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严禁公办幼儿园出售、出租和转变公办幼儿园办园类型。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实际,合理配置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结合县管校聘工作,加强内部挖潜、动态调整,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领域合理倾斜,逐步增加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数。(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委农办)  

(八)分类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积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积极落实《五华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试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对2016117日前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引导举办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对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以及新建住宅小区中产权属于政府的配套幼儿园,不得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每年向社会公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录、收费标准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等相关情况。(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质监局)  

四、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九)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县税务部门要依法落实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残疾儿童生均拨款和补助标准应高于一般幼儿标准。将上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税务局)  

(十)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单位)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全面足额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促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对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开展成本监审,其成本结论适时向社会公布,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教育、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结合本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营成本、政府投入、幼儿园等级以及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分层次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出台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文件,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十一)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制度。对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优先获得资助,实行减免部分保教费,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十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教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加强师德教育和宣传,完善优秀教师表彰激励机制,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新时代四有好老师。2019年起实行幼儿教师亮身份制度,接受广大群众和家长对教师个人日常行为的监督。按照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化的《五华县规范教师个人行为实施细则》,推行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县法制局)  

(十三)加大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的培养力度。依托五华县技工学校和华城职业技术学校,加大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的培养力度,精准对接幼儿园教师实际需求。积极组织相关培训,鼓励学前教育等专业学生考取保育员资格证,落实保教并重的原则。落实并完善师资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幼儿园自身培训、县级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幼儿园教师素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  

(十四)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支持体系。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指导、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配足配齐教职工。教育、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加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聘用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低问题,逐步实现聘用教师与同等岗位幼儿园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教育、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和待遇奖补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落实教师工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发放教师从教津贴,切实维护民办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鼓励民办幼儿园为教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至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70%以上。(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  

(十五)完善幼儿教师研训机制。完善师资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认真培训幼儿教师队伍。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将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纳入教师培训整体规划,逐步实现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培训机会、同等培训标准、同等培训要求。在课题立项、成果评比、职称评审中向学前教育适当倾斜,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教研科研能力,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加强骨干教师、园长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引领带动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县教育局)  

六、加强幼儿园科学保教  

(十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全面落实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制和镇中心小学教研员负责教研指导责任制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学前教育教研员为领头人,带领16个镇组建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2018年底前,各镇中心小学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教研员,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教研团队的研究、服务、指导、管理能力。(县教育局)  

(十七)加强幼儿园业务指导。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科学安排一日活动,根据《五华县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着力消除小学化现象。进一步加强农村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关注幼儿一日活动薄弱环节,鼓励优质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开展结对帮扶。总结示范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圣德教育幼儿园、碧桂园伟才幼儿园等经验,推广其有价值的实验研究成果。继续打造区域场所教学半日活动观摩,有效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各类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同时,加强玩教具配备,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的0—3岁早期教育指导。(县教育局)  

七、强化幼儿园质量监管  

(十八)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落实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按照省规范化幼儿办园标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和管理水平,提升队伍素质和保教质量,创建规范化幼儿园。(县教育局)  

(十九)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为每所幼儿园配备责任督学。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按照上级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和质量评估体系,将全县各类幼儿园纳入评估范围,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县教育局)  

(二十)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不定期组织教育、综治、公安、卫生计生、工商质监、发展改革等部门持续做好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消除无证幼儿园,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幼儿转园分流工作。充实管理力量,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幼儿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幼儿营养状况,加强儿童体质监测和干预,宣传普及幼儿营养知识,推广科学配餐、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按照《五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及管理办法》要求,配备幼儿园安保人员,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落实监管。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资助系统,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加强学籍和资助管理。(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安监局、县体育局)  

  

  

五华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梅州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11号)精神,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学位扩容行动,保障充足学位供给  

(一)编制中小学校学位规划。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要求,结合计划生育新政实施、县城扩容提质、城镇化进程等因素,根据区域情况,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听证会,出台《五华县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规划(2018—2023年)》。县规划委员会在规划审批房地产开发、新城规划、用地性质调整时充分考虑预留教育用地,充分听取和征求教育部门意见,依法依规编制好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性规划。(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排名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中小学教育用地。根据专项规划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动态分析并科学测算区域内教育设施用地的供需状况,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中小学建设用地。将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的指标优先用于学校建设用地,将学校周边长期闲置或待开发土地,优先规划为学校增容留用地,将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限期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进行储备管理。对纳入规划建设的中小学校及时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落实工业园区工业一横路与工业五路交汇处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80亩、工业园总部经济板块规划内新建公办小学用地30亩、琴江新城良美路与苍兴路交汇处东侧新建一所公办初级中学用地60亩等建设用地,将田家炳中学球场侧已报批的51.5亩土地列入教育储备土地,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所需用地指标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依法做好学校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实施中小学校建设。以县城中心城区、琴江新城、城乡结合部、城镇住宅小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中小学校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镇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建设中小学校。2018年,完成县城工业园区三坑移民安置区新建一所公办小学、兴华中学学生宿舍改建教学楼,完成华东中学、水寨中学标准化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启动水寨中学百年纪念楼、华城镇禾岭小学扩建工程;按“世行贷款”项目标准要求启动县第一小学、河东镇第一小学、安流镇第一小学新建教学楼;规划兴建一所十五年一贯制高端民办学校。2019年,完成琴江中学曲棍球训练基地综合楼等建设工程;启动建设位于工业园区工业一横路与工业五路交汇处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升级改造华新中学、县第一小学、岐岭镇第一小学运动场,规划华南中学围墙和运动场建设工程,督促五华碧桂园凤凰城配套建设一所民办小学。2020年,在琴江新城良美路与苍兴路交汇处东侧规划建设一所公办初级中学,在工业园总部经济板块规划内建设一所公办小学。(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要求,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对已有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解决县城中心城区、中心镇初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立目标完成情况全程跟踪制度和工作倒逼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二、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夯实学校办学基础  

(五)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偏远山区学校实际,大力支持各镇学校新建、改扩建工作。2018年完成双华镇竹山小学综合楼和转水镇益塘小学教学楼建设,新建棉洋镇罗城小学教学楼。2019年规划建设小都中学学生食堂扩建工程,潭江中学学生宿舍楼等建设工程。2020年规划建设周江中学、大田中学学生宿舍楼等建设工程,配齐各项生活及卫生设施设备,满足偏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学生寄宿需求。大力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配齐配足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功能教室、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各项设施设备,确保2020年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  

(六)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教育发展短板。继续巩固“全面改薄”工作,重点督查“20条底线”,确保2019年全县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要求。充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和资金,全面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以深化“三通”工程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主干网的升级换代与优化和学校带宽提速扩容,深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班班通”,扩大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面。2018年所有学校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2019年完成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2020年全面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信息中心、县财政局)  

三、实施公平保障行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七)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保障范围,建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和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全面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对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人才等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开辟绿色通道,按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县招商局、县人社局)  

(八)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4万人以上的镇,中心小学按要求设置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课室,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按标准认真办好五华县特殊教育学校,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按照省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残联)  

(九)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制订出台《五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及管理办法》,从2019年起全县公办中小学校配备专职保安员,由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校园安全。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敏感节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2018年,实现县级“安全文明校园”全覆盖,2019年、2020年创建一批市级、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四、实施管理创新行动,增加优质资源供给共享  

(十)推进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等多种办学模式,以小学、初中为主体,组建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与集团。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将辖区内相同或不同学段的学校组建成学区,促进学区学校间优势互补;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组建办学集团,带动区域内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优势和优质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增强薄弱学校造血机能,形成合作共建机制,实现以强带弱,整体提升办学质量,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逐步将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学区或集团化办学管理。(县教育局)  

(十一)推进现代化学校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要求,根据省、市部署和指导,开展达标评估认定,督促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指引》,积极创建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在省、市指导下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县教育局)  

(十二)规范学校办学管理行为。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统筹设计小学入学、小升初招生办法,破解影响入学机会公平的体制机制难题,统筹解决好校际差距等问题。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入学考试、严禁办重点校、严禁编重点班、严禁违规补课、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严格查处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择学生的行为。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县教育局)  

(十三)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全县所有学校现代化信息技术装配,着力打造“四有”数字化校园建设(班班有平台、校校有网络、师师有电脑、人人有学习空间)。完善覆盖全县、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加强与出版机构合作,引进立体化数字教材,整合、梳理全县优质数字资源,形成体系完善的中小学课程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和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县互通共享,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县教育局)  

五、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十四)加强教育科研建设。全面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从学校遴选出优秀骨干教师充实到教研队伍。加强对薄弱学校教学指导,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区域联片教研等活动。建立以校为本、校际联动的教研制度,搭建县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实现优势互补。组织和推进 “互联网+教研”,推动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学科教研效果。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申报国家级课题、省级重点课题、省级课题,鼓励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专著。(县教育局、县信息中心)  

(十五)推进信息化环境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落实广东省中小学“互联网+教学”范式与模式应用指南和广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指南。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省、市的部署,实施基于信息技术的教学改革试验学校、课程改革试验学校建设,建设教育信息化强县。条件成熟时,配合省、市开展教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互联网的自主学习、互动探究、主题拓展的新型教学模式,以点带面整体性推进教学改革。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机制,充分利用监测结果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县教育局)  

(十六)推进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加强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自主招生,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以及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县教育局)  

六、实施强师兴教行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教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加强师德教育和宣传,完善优秀教师表彰激励机制,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新时代“四有”好老师。2019年起实行全县教师亮身份制度,接受广大群众和家长对教师个人日常行为的监督。按照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化的《五华县规范教师个人行为实施细则》,推行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县法制局)  

(十八)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以水寨中学为试点,强力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中小学编制管理机制,实行总量控制,科学管理使用,完善中小学学科岗位设置管理,完善岗位聘用管理。建立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合理设置不同层次、不同学段学校之间的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建立教师末位淘汰制,采用“三级竞聘”措施,对不合格不称职的教师进行待岗或转岗,直至退出教师队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十九)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切实提升农村学校教师待遇水平。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权益,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二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落实《五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调整五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的积极性。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落实并完善师资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高端研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薄弱和紧缺学科教师转岗等培训,到2020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轮流培训一次。健全中小学教师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发挥名教师、名校(园)长在培养优秀学科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成果辐射作用。到2020年,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培养省、市、县各级名校(园)长20人以上,名教师200人以上。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工作。坚持考核评价,建立培训成效追踪评估机制,优化培训评估体系。筹建县教师发展中心,2018年完成功能场室改造,2019年完成教师发展中心研训楼建设工程,2020年将县教师发展中心打造成为中小学教师研训和实践基地。(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七、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强化督导评估检查  

(二十一)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逐步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标准。依法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以校为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强化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税务局)  

(二十二)强化检查评估,督促政府履行职责。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将学校、学区作为义务教育各类督导评估的基本评价单元。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统筹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消除大班额等纳入对各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分方式,实施分类评价,督促各镇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