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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3-09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函〔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03-11
字号:
华府办函〔2019〕23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华有关单位:

春季是动物疫病易发和多发季节,我县畜禽交易调运频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各镇要充分认清当前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性、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的艰巨性,严格依法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充分发挥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对防控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要毫不松懈地落细落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具体责任逐项明确到单位和个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春防工作从即日开始,4月中旬结束,秋防工作从8月底开始,10月中旬结束。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日常巡查,在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结束后组织好防疫检查工作。

二、强化“3+1”专项行动,抓实工作落实

各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梅州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3+1”行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动防指[2019]1)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屠宰、餐厨剩余物(泔水)整治专项行动和动物防疫大消毒行动(简称“3+1”行动);要严守三大底线(即不发生区域性流行,大规模猪场不发生疫情,市内、港澳生猪及其产品供应稳定的底线),对各项关键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不折不扣地将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H7N9等基础免疫,构筑免疫屏障

要按照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继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使用H5+H7二价灭活疫苗免疫)、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工作,对规模场按程序免疫,对散养户实行巡查免疫和报告免疫,及时对漏免和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进行补免,确保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均达90%以上,抗体水平达到国家要求,构筑有效的免疫屏障。继续督促养殖场(户)抓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免疫等防控工作。

四、强化监测排查,消除疫情隐患

要做好全面监测排查,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测排查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推进监测工作,对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定点监测,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县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切实加强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结果运用,强化预警预报。要及早发现和处置各镇辖区内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果断采取强制扑杀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扩散蔓延。对不主动报告疫情、不配合疫情处置、私自处置偷卖病死畜禽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检疫监管,严防疫情传播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加强查证验物,无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场,严防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和屠宰加工环节;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跨省调运畜禽的规定,对跨省调运的种畜禽,要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要督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加强检疫监督,严格规范检疫程序,进一步加强到场到点检疫,严禁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要严肃查处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推进力度,加快体系建设

各镇要严格按照《梅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梅市府办〔201528号)要求,进一步明确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加强监督巡查,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严格执行补助经费申报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

七、强化应急准备和宣传培训,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

各镇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通讯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要通过电视、微信群等媒体发布防控信息以及印发告知书、宣传册等资料,让广大群众了解非洲猪瘟不属于人畜共患病,消除恐慌心理;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治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兽医人员对突发疫情的鉴别诊断、早期报告和规范应对能力。

 

附件:梅州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非

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3+1”行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动防指20191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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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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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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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号附件:梅市动防指〔2019〕1号:关于印发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3+1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