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765 | |
---|---|---|---|
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7-18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2015年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华府办函〔2015〕114号 | 发布日期: | 2015-07-18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五华县2015年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2015年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华县2015年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为推动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五华县重点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五华县重点项目管理考核方案(试行)》《五华县2015年重点项目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15年62个重点项目(其中包含市重点项目23个,市重点项目包含省重点项目6个)为重点,以全面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为目标,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37亿元,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客观公正。深入项目现场,全面准确的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公开督查结果。二是务求实效。以有效解决问题为重点,突出过程督办、现场督办和结果督办,将过程提醒和办理的时效性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始终。通过督查达到及时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三是督考结合。将督查结果作为重点项目年终考核评分的参考依据。
三、督查内容
(一)项目组织机构。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完善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倒排工期方式,逐月进行分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项目建设情况。了解项目施工组织是否科学合理,工程进度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现场管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是否符合规定。
(三)项目管理情况。了解项目建设是否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项目“四制”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资料是否完整,财务、环保、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安全规范,上报工程进度及有关统计报表和信息资料是否及时。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二)督查阶段:
第一组
组 长:钟冠寰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廖锦霞 县发展改革局投资股负责人
胡兰珍 县发展改革局重点项目办主任
叶文新 县府办干部
督查项目:长乐大桥、长乐湿地公园、琴江片宜居城乡建设、天然气利用项目、白石嶂钼矿项目、热矿泥温泉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双龙山生态休闲旅游区项目、华侨实验中学项目、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省级水利示范县建设项目、琴江河流域横陂段防洪专项整治工程。
第二组
组 长:李 权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李裕强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林雪懿 县政府办督查股股长
龙志平 县发展改革局重点项目办副主任
督查项目:省道S228线五华县华城高速路口至河东段公路改建工程、琴江生态景观大道(琴江公路)建设工程、河东生态工业区项目、节能科技项目、“数码电子”生产项目、针织布生产项目、无纺布生产项目、汽车影音电子项目、五金配件项目、挖机配件项目、冠华传导第二期中低压电缆生产线项目、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三)汇总阶段:各督查组应认真汇总整理督查材料,撰写督查报告,于2015年8月5前将督查报告交县重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