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5-0001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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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1-09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华府办〔2023〕3号文件的公告 | ||
文 号: | 华府〔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WFGS—2025—01
五 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废止华府办〔2023〕3号文件的公告
华府〔2025〕1号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2025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废止《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稻虾综合种养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华府办〔2023〕3号)。
特此公告。
文件下载:
1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华府办〔2023〕3号文件的公告(法规性文件01).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