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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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8-21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有偿收回国有用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批复 | ||
文 号: | 华府函〔2019〕94号 | 发布日期: | 2019-08-23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有偿收回国有用地
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批复
县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关于请求有偿收回国有用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法有偿收回以下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水寨镇环城大道旁面积24207.44平方米地块,使用权人为五华县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6)五华县不动产权第0002105号,不动产单元号:441424101208GB00163W00000000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二)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面积5745.75平方米地块,使用权人为五华县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6)五华县不动产权第0002104号,不动产单元号:441424101208GB00161W00000000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三)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面积8946.72平方米地块,使用权人为五华县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6)五华县不动产权第0002103号,不动产单元号:441424101208GB00162W00000000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二、以上3宗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注销原权利证书,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和国家供地政策予以供应。
具体工作由你单位商有关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此复。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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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产业转移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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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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