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287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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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华府函〔2021〕69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供应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议〈五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案〉的请示》(华自然资〔2021〕20号)收悉。经县政府2021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依法依规供应以下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水寨镇工业园兴业大道边地块
(一)供应面积37367.7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66073.26平方米,出让面积37367.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0%,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其他规划要求按《五华县城LH-2011-01地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控制条文”执行。
(三)宗地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起始价为1102.35万元,设定竞买保证金552万元,增价幅度为11万元。
(四)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五)宗地拟供给矿山机械制造行业,用于标准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强度≥1035万元/公顷;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非已进园企业须与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进园合同》。
二、水寨镇进城大道旁地块
(一)供应面积13713.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19009.52平方米,出让面积13713.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5%≤D≤45%,容积率1.5≤F≤2.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其他规划要求按《五华县经济开发区A51-01~A51-05地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控制条文”执行。
(三)宗地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起始价为394.94万元,设定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为4万元。
(四)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五)宗地拟供给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仓储、物流使用,用于标准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强度≥605万元/公顷;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非已进园企业须与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进园合同》。
三、水寨镇县城工业区三坑路地块
(一)供应面积18016.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18016.76平方米,出让面积18016.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0%≤D≤45%,容积率1.5≤F≤2.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8米。其他规划要求按《县城YJ04-01 YJ04-02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控制条文”执行。
(三)宗地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起始价为520.69万元,设定竞买保证金260万元,增价幅度为5.5万元。
(四)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五)宗地拟供给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行业,用于标准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强度≥865万元/公顷;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非已进园企业须与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进园合同》。
四、水寨镇兴业大道地块
(一)供应面积7318.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11715.43平方米,出让面积7318.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5%≤D≤58%,容积率1.5≤F≤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其他规划要求按《五华县经济开发区A51-01~A51-05地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控制条文”执行。
(三)宗地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起始价为210.77万元,设定竞买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为2.5万元。
(四)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五)宗地拟供给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用于标准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强度≥605万元/公顷;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非已进园企业须与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进园合同》。
五、水寨镇兴业大道地块
(一)供应面积9661.2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103970.3平方米,出让面积9661.2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5%≤D≤58%,容积率1.5≤F≤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其他规划要求按《五华县经济开发区A51-01~A51-05地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控制条文”执行。
(三)宗地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起始价为278.24万元,设定竞买保证金140万元,增价幅度为3万元。
(四)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五)宗地拟供给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用于标准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强度≥605万元/公顷;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非已进园企业须与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进园合同》。
六、水寨镇兴业大道地块
(一)供应面积78382.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103970.3平方米,出让面积78382.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5%≤D≤58%,容积率1.5≤F≤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其他规划要求按《五华县经济开发区A51-01~A51-05地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控制条文”执行。
(三)宗地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起始价为2249.57万元,设定竞买保证金1150万元,增价幅度为23万元。
(四)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五)宗地拟供给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用于标准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强度≥605万元/公顷;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非已进园企业须与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进园合同》。
七、水寨镇东方街地块
(一)供应面积1351.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1351.5平方米,出让面积135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F≤6.42,建筑密度≤47.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其他规划要求按《县城SZ0604-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中的“规划控制条文”执行。
(三)宗地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起始价为2000万元,设定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
(四)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
八、华城镇董源村舅公山地块
(一)供应面积6415.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6415.43平方米,供应面积6415.4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建筑密度25%,容积率1.0,建筑限高10米。其他规划要求按《华城镇DY-01-01地块控制性规划》中的“规划控制条文”执行。
(三)宗地以有偿划拨方式供应给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村民委员会,作为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燃气供应设施用地;划拨价款单价为36.90元/平方米,总价23.67万元。由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村民委员会按规定缴清划拨价款及相关税费。
九、五华县济广高速五华段地块
(一)供应面积406953.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宗地供应面积406953.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宗地以无偿划拨方式供应给广东平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平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济广高速公路用地。由广东平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按规定缴清相关税费。
十、岐岭镇北源村莱口电站地块
(一)供应面积1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
(二)宗地规划用地面积120平方米,供应面积1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宗地以无偿划拨方式供应给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作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建设环境评估与监测设施用地。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按规定缴清相关税费。
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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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水寨镇、华城镇、岐岭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科工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
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县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县土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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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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