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524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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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批复 | ||
文 号: | 华府函〔2021〕128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2021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的批复
县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五华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请示》(华教字〔2021〕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乡镇初中、乡镇小学、农村小学和教学点)2021年招聘100名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条件、管理方式、考核标准由你局商有关部门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限3年,在服务期内执行统一的工资性补助标准(每月3500元,含五险一金),其享受山区岗位补助及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标准为本县同类公办教师的一半;此项工作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此复。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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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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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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