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580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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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批复 | ||
文 号: | 华府函〔2021〕147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有偿收回国有土地
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批复
县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请示》(华土储〔202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依法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132.3332万元有偿收回位于五华县水寨镇工业园工业二横路旁面积3333.33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权利人为五华辉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权利证书编号:粤(2016)五华县不动产权第0001532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注销原权利证书,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和国家供地政策予以供应。
具体工作由你中心商有关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此复。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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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水寨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五华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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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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