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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745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02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年度第十批次)
文  号: 华府征〔2021〕27号 发布日期: 2021-12-02
字号:
华府征〔2021〕27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1年度第十批次)

 

华府20212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五华县水寨镇七都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水寨镇七都村(详见五华县2021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城镇建设用地

三、自本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五华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第十批次勘测定界图.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