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县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1-00805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29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文  号: 华府函〔2021〕193号 发布日期: 2021-12-29
字号:
华府函〔2021〕193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国有

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县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的请示》(华土储〔2021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五华县岐岭镇孔目村面积为299639.66㎡2012年度批次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和国家供地政策予以供应。

具体工作由你中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此复。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112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送:岐岭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