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县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2-00054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1-24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1-24
字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

 

华府征〔20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五华县龙村镇翻新村、黄狮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龙村镇翻新村、黄狮村(详见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建设用地

三、自本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五华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号附件: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勘测定界图(公示).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