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2-00315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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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五华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文 号: | 华府函〔2022〕58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五华县
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华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批准五华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4项),现予以公布。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县域文化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五华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2日
附件
五华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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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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