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3-002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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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
文 号: | 华府〔2023〕3号 |

华府〔2023〕3号
WFGS—2023—03
五 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华府〔2023〕3号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县对截至2022年10月31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宣布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详见附件1、2、3、4)。现公布清理结果目录。
特此公告。
附件:1.五华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27件)
2.五华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4件)
3.五华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12件)
4.五华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23件)
附件下载:
3号附件1:五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27件).doc
3号附件2:五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4件).doc
3号附件3:五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12件).doc
3号附件4:五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23件).doc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