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414240072244458/2023-00264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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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横陂镇新联村长乐谷国防教育中心征地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 ||
文 号: | 华府〔20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五 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横陂镇新联村长乐谷国防教育中心
征地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华府〔2023〕4号
为顺利推进横陂镇新联村长乐谷国防教育中心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横陂镇新联村长乐谷国防教育中心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包括地坟、金神、阴亭、纪念亭等,下同)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横陂镇新联村长乐谷国防教育中心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征地红线图详见附件)。
二、迁坟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征地范围内坟墓的有关坟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横陂镇人民政府项目征地组(联系人:钟丽芳,联系电话:13826631329)登记办理迁坟相关手续,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未登记、未清理的,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地坟由横陂镇人民政府按编号管理统一迁移至五华县水寨镇罗湖村伯公窝公益性生态公墓安置。
三、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按《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华府办〔2022〕5号)执行。
四、其他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迁坟工作,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4号附件(另附):五华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jpg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