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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22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年度第四批次)
文  号: 华府征〔2022〕15号 发布日期: 2022-09-22
字号:
华府征〔2022〕15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2年度第批次)

 

府征〔202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需要,需征收五华县华城镇塔岗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五华县华城镇塔岗村部分土地(详见五华县2022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范围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梅龙高铁五华站综合开发范围一期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置用地)

三、征收实施单位

拟征地所在镇人民政府。

四、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拟征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5号附件:五华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范围勘测定界图.pdf


  原文下载: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年度第四批次).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