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县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5-0018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21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度第五批次)
文  号: 华府征〔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04-21
字号:
华府征〔2025〕8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年度第五批次

华府征〔2025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位于五华县安流镇半径村、吉水村、三江村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五华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集体)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7.2690公顷109.0350亩)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收实施单位:拟征地所在镇人民政府。

六、工作安排: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征收实施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七、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此公告。

 

  附件:

  8号附件:五华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集体).pdf


  原文下载:

  8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度第五批次).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