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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5-0051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19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文  号: 华府〔2025〕10号 发布日期: 2025-12-19
字号:
华府〔2025〕10号

      

 

关于五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

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华府〔202510

 

为切实加强我县水土保持工作,规范土地开发利用行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水水保〔20253号)要求,五华县水务局组织完成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本次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总面积122948.61公顷,涉及安流镇、水寨镇、河东镇、双华镇、郭田镇、华阳镇、龙村镇、梅林镇、横陂镇、华城镇、棉洋镇、潭下镇、周江镇、长布镇、岐岭镇、转水镇共16个镇。具体各镇划定面积详见附件1,分布范围详见附件2

二、管理要求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开展新的农业开垦活动。对已开垦的土地,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二)在划定范围内确需种植经济林的,应科学选择树种、合理控制规模,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凡违反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进行开垦种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三、其他说明

本公告内容属于水土保持行业管理范畴,不涉及土地权属确认,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1.五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2.五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示意图


   原文下载:10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51219


附件1

 

五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序号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hm2

所占比例(%

1

安流镇

3032.99

24717.46

12.27%

2

郭田镇

7572.97

13663.31

55.43%

3

河东镇

3107.19

23901.66

13.00%

4

横陂镇

9568.91

24078.84

39.74%

5

华城镇

8760.22

22438.98

39.04%

6

华阳镇

3182.92

14897.85

21.36%

7

龙村镇

16897.90

32912.25

51.34%

8

梅林镇

4147.45

13591.73

30.51%

9

棉洋镇

11838.93

24297.82

48.72%

10

岐岭镇

9178.16

15483.91

59.28%

11

双华镇

8876.46

14449.13

61.43%

12

水寨镇

759.50

8345.35

9.10%

13

潭下镇

6381.63

23018.81

27.72%

14

长布镇

22544.37

30420.24

74.11%

15

周江镇

3571.65

20140.31

17.73%

16

转水镇

3527.37

17574.82

20.07%

合计

122948.61

323932.47

37.96%


附件2

 

五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示意图

图片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