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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6-002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5-26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华府〔2021〕2号文件和《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调整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公告
文  号: 华府〔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05-28 文件状态: 现行有效
字号:
华府〔2026〕5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华府〔2021〕2号

文件和《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调整

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公告

 

华府〔20265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建立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确保五华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工作与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实施工作相衔接,经县政府2026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废止《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华府〔20212号)和《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调整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原文下载:

  5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华府〔2021〕2号文件和《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调整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公告 .pdf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