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县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1-07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水寨镇原深美小学闲置土地及房屋用于琴江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的批复
文  号: 华府函〔2018〕104号 发布日期: 2018-12-07
字号:
华府函〔2018〕104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水寨镇原深美小学

闲置土地及房屋用于琴江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的批复


县琴江新城办:

你办《关于请求批准水寨镇原深美小学闲置土地及房屋用于琴江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的请示》收悉。为做好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经研究,同意将水寨镇中心小学的原深美小学闲置土地4670平方米和房屋979平方米国有资产,用于琴江新城重点项目建设。具体由你办会同水寨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办等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此复。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