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7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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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1-08-24 |
标 题: | 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 ||
文 号: | 华委办〔2011〕58号 | 发布日期: | 2011-08-24 |
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
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企业工会组织
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省市属驻华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
2011年8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企业工会组 织 建 设 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大全面推进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哪里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作用的发挥”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良好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全面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做到“建起来、动起来,活起来”。坚持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作为组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企业与职工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积极为“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和“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五华”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应有作用。
二、目标任务
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和突破口,以区域性、行业性工联会为组织形式,全面推动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实现至2013年,全县企业法人建立工会组织净增约552家,总数达到645家以上,全县企业法人建会率达90%以上;2013年底前,全县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基本上完成组建工会任务,实现对大、中、小型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三、实施步骤
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2011年8月3日至8月30日)。
1.以县委名义组织召开一次工会组建工作动员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布置工作任务,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2.做好摸底核查工作。县总工会要及时组织人力,调查清楚我县现有企业数和工会组建数,特别是了解清楚用工500人以上的法人单位企业、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
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确保活动迅速开展。
第二阶段:扎实推进阶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1.下发催建通知书。县、镇工会组织要对未建会的企业发出催建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时组建工会组织。
2.深入基层,宣传指导。各级工会干部要会同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主动上门,深入企业,积极宣传,认真指导,帮助企业筹建工会组织。
3.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镇工会组织要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各类型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建会实际问题。
4.召开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县、镇工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个行业或一个区域召开一次工会组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工会组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督办催建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县总工会要按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各镇、各单位建会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县委。
2.对没有按照时间要求组建工会的企业,县委办、县总工会将再次下发限时组建工会组织的通知书,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1.做好统计造册工作。及时统计组建情况,按镇、工业园区分类型登记造册,并做好有关上报工作。
2.认真总结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情况。对在建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掌握,认真加以研究,找出解决办法,并及时上报县委,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举办学习班。以县、镇党委名义对没有按照时间要求组建工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
4.采用行政手段强制建会。各级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企业年审和执行劳动监察时,要配合工会做好依法组建工会的相关工作,对于阻挠职工依法建会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工商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这些企业的工商年审不予通过。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在哪个区域落户,企业建会的责任就由那个区域的党委负责。
(二)坚持责任到人原则。各镇党委要做好本地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层层抓落实,个个有责任,确保完成任务。
(三)坚持部门配合原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中小型企业局等相关部门要派出专人会同县总工会抓好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四)坚持奖惩结合原则。对完成组建工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组建工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依法建会的企业,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五华县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不再另行发文),负责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总工会要加强对各镇企业工会组织的指导与协调工作,要实行领导小组成员挂钩联系制度。具体分工如下:曾彩良同志负责联系河东镇工委会;张广祈同志负责联系水寨、双华、转水等镇工委会;张文平同志负责联系龙村、华阳、安流、棉洋等镇工委会;李定华同志负责联系华城、岐岭、潭下、长布等镇工委会;江裕珍同志负责联系横陂、郭田、梅林、周江等镇工委会。
联系责任人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主动了解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与各镇沟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党政高度重视,各方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五华县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五华县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赖志侃(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曾彩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成 员:李启洪(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邓良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张广祈(县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张文平(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定华(县总工会副主席)
江裕珍(县总工会纪检组长)
刘旭伦(县民政局局长)
李剑文(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陈茂深(县工商局局长)
邱小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定环(水寨镇工委会主任)
陈菊英(河东镇工委会主任)
李月容(转水镇工委会主任)
黎碧青(华城镇工委会主任)
何秋玲(岐岭镇工委会主任)
钟宪华(潭下镇工委会主任)
张旭华(长布镇工委会主任)
何 灏(周江镇工委会主任)
邹干友(横陂镇工委会主任)
黎辉文(郭田镇工委会主任)
周旋霞(双华镇工委会主任)
李华中(安流镇工委会主任)
李汉文(棉洋镇工委会主任)
温全瑞(梅林镇工委会主任)
陈宗书(华阳镇工委会主任)
李宏文(龙村镇工委会主任)
严季岳(县城工业园区工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工会工作的情况收集、信息交流、日常协调和检查督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