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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765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10-11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2011〕84号 发布日期: 2011-10-11
字号:
华府办〔2011〕84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华府办〔20118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梅市府办函〔2011235

 

关于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开展涉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法〔201148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现行有效的涉企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标准

各地、各部门应当围绕切实简政减负,为企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环境的目标,重点清理和修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的规范性文件,要将清理工作与全面清理涉及向企业收费、摊派的规定结合起来,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具体清理标准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

1.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

2.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之不适应的;

3.部分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4.部分内容的程序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

5.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

6.其他原因需要予以修改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1.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政策相抵触的;

2.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

3.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或者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涵盖的;

4.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替代的;

5.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6.其他原因需要予以废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宣布失效:

1.适用期已过的;

2.调整对象已消失的;

3.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的;

4.其他原因需要予以宣布失效的。

三、清理要求

市政府成立由市府办公室牵头,市法制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具体负责本级政府涉企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各地、各部门要从促进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梅州的高度,充分认识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清理任务。

市政府涉企规范性文件(含以市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实施或者配合实施的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先进行全面梳理、初审,然后报送市法制局复审;市直部门涉企规范性文件由牵头实施或者配合实施的市直各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清理标准提出拟保留、拟修改或者拟废止的意见及相关理由和具体依据,填好相关表格后,于 1020日前 连同清理报告书面(含电子版本)报送市法制局(法制一科),不得漏报、瞒报。清理结果由市政府统一对外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级政府涉企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负责汇总所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本级政府部门的清理结果,填好相关表格并加盖印章后,于 1110日前 连同清理报告书面报送市法制局(含电子版本)。

各地、各部门在清理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可及时向市法制局反映。

市法制局联系电话:07532263326

传真:0753-2247214

邮箱: mzsfzk@126.com

 

附件:清理工作情况表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清理工作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一)清理涉企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序号

文件种类

共审核

件数

拟保留

件数

拟废止

件数

拟宣布失效件数

拟修改

件数

1

政府规范性

文件

 

 

 

 

 

2

部门规范性

文件

 

 

 

 

 

 

 

(二)拟废止的涉企规范性文件目录

 

拟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政府规范性文件

名称、文号

发布机关、日期

废止理由

 

 

 

 

拟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名称、文号

发布机关、日期

废止理由

 

 

 

 






 

 

(三)拟宣布失效的涉企规范性文件目录

 

拟宣布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政府规范性文件

名称、文号

发布机关、日期

失效理由

 

 

 

 

拟宣布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名称、文号

发布机关、日期

失效理由

 

 

 

 






 

 

 

(四)拟修改的涉企规范性文件目录

 

拟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政府规范性文件

名称、文号

发布机关、日期

修改理由及修改意见

 

 

 

 

拟修改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名称、文号

发布机关、日期

修改理由及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