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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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3-11-27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的决定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3-11-27 |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的决定
(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五华县人民政府:
五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实施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对农村违法违规用地采取了一系列查处整治行动,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得到一定控制。但是,当前我县农村建房“手续难报批,需求难保障,管理难到位,建房难控制”的状况仍然存在。村民违法占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难于遏制,导致土地利用效益低下,破坏和浪费大量耕地,吞噬宝贵的耕地资源;严重影响城镇村庄规划落实和新农村建设;衍生社会不公,影响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既是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耕地保护和用地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会议决定,批准《五华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切实加强和规范对农村建房用地的管理,严格履行土地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按照“堵疏结合、建管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规划引导、疏通审批渠道、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实现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有堵有疏、有保有压、规范有序,切实提升村镇建设品位,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的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