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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770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08-24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城乡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
文  号: 华府办〔 〕 号 发布日期: 2011-08-24
字号:
华府办〔 〕 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城乡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华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原有25个示范村名单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水华公路和水安公路两旁的51个行政村和居委会为五华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并按照县府办《关于印发五华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办〔201150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增加的51个行政村和居委会名单如下:

一、华城镇(8个)

观源村、塔岗村、维新村、维西村、董源村、河子口村、城东村、齐乐村。

二、转水镇(6个)

下潭村、蛇塘村、畲河村、旱塘村、风林塘村、里塘村。

三、水寨镇(7个)

七都村、连洞村、澄湖村、大湖村、大岭村、大布村、黄井村。

四、横陂镇(16个)

横陂居委会、联长村、东山村、红光村、横陂村、崇文村、江南村、超群村、下阜村、锡坑居委会、近江村、老楼村、湖塘村、罗陂村、长塘村、杨恩村。

五、安流镇(14个)

福岭村、文葵居委会、文葵村、葵樟村、龙中村、万塘村、青江村、半田村、吉水村、蓝田村、福华村、福龙村、福陂村、完塘村。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