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7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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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1-08-24 |
标 题: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城乡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 | ||
文 号: | 华府办〔 〕 号 | 发布日期: | 2011-08-24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城乡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华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原有25个示范村名单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水华公路和水安公路两旁的51个行政村和居委会为五华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并按照县府办《关于印发五华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办〔2011〕50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增加的51个行政村和居委会名单如下:
一、华城镇(8个)
观源村、塔岗村、维新村、维西村、董源村、河子口村、城东村、齐乐村。
二、转水镇(6个)
下潭村、蛇塘村、畲河村、旱塘村、风林塘村、里塘村。
三、水寨镇(7个)
七都村、连洞村、澄湖村、大湖村、大岭村、大布村、黄井村。
四、横陂镇(16个)
横陂居委会、联长村、东山村、红光村、横陂村、崇文村、江南村、超群村、下阜村、锡坑居委会、近江村、老楼村、湖塘村、罗陂村、长塘村、杨恩村。
五、安流镇(14个)
福岭村、文葵居委会、文葵村、葵樟村、龙中村、万塘村、青江村、半田村、吉水村、蓝田村、福华村、福龙村、福陂村、完塘村。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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