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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五华县水寨镇三人行教育培训机构等二十六所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学的公示(第三批)
时间:2020-07-1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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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五华县水寨镇三人行教育培训机构、五华县水寨镇臻善文化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天玄跆拳道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国晟教育培训机构、五华县水寨镇全优佳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小蜜蜂教育培训机构、五华县水寨镇新蓓蕾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乐音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冬瓜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展良书法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智多星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悦音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博砚教育培训机构、五华县安流镇典雅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岐岭镇东芳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岐岭镇清化东芳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岐岭镇卓越培训中心、五华县岐岭镇双头卓睿教育培训机构、五华县岐岭镇双头卓睿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河东镇东辉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华城镇正气跆拳道培训中心、五华县华城镇华晟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华城镇智晟跆拳道培训中心、五华县长布镇品爱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长布镇心心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华城镇勇冠体育艺术培训中心向我局提交了设立办学的申请材料,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认为符合申报办学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申请办学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得借机诽谤他人,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714日至7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五华县教育局教育股

   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345

联系电话:0753-4432680

 

附:26所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主要信息

 

                     

                       五华县教育局

                        2020714

 

 

26所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主要信息

校外培训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办学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三人行教育培训机构

温耀龙

五华县水寨镇公园路长乐居商住楼109-112商铺

五华县水寨镇臻善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曾宏基

五华县水寨镇沿江南路路104

五华县水寨镇天玄跆拳道培训中心

李振城

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三路1-3号六楼

五华县水寨镇国晟教育培训机构

钟德清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198号(购物中心第四层)

五华县水寨镇全优佳培训中心

刘冬花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189

五华县水寨镇小蜜蜂教育培训机构

赖展强

水寨镇东方街财兴路98号之底层左半边

五华县水寨镇新蓓蕾艺术培训中心

庞涌峰

五华县水寨镇东方街财兴路98号(原针织总厂)五楼

五华县水寨镇乐音艺术培训中心

温英兰

五华县水寨镇华侨直街20

五华县水寨镇冬瓜艺术培训中心

魏东明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12

五华县水寨镇展良书法培训中心

徐展良

五华县水寨镇华三横街110

五华县水寨镇智多星艺术培训中心

钟桦

五华县水寨镇鸿云花园鸿福街19-20

五华县水寨镇悦音艺术培训中心

张钰

五华县水寨镇公园路169171

五华县水寨镇博砚教育培训机构

李振君

五华县水寨镇水寨大道862

五华县安流镇典雅艺术培训中心

陈仕花

五华县安流镇新城花园祥和大道57

五华县岐岭镇东芳艺术培训中心

黄小燕

五华县岐岭镇时代新村B栋一楼二层

五华县岐岭镇清化东芳艺术培训中心

黄小燕

岐岭镇清溪村清溪小学篮球场旁

五华县岐岭镇卓越培训中心

钟水英

五华县岐岭镇岐岭社区府前路1_201

五华县岐岭镇双头卓睿艺术培训中心

卓均辉

五华县岐岭镇双头龙水村龙腾楼第四、五层

五华县岐岭镇双头卓睿教育培训机构

卓均辉

五华县岐岭镇双头龙水村龙腾楼第四、五层

五华县河东镇东辉艺术培训中心

李小辉

五华县河东镇长乐街87号二楼

五华县华城镇正气跆拳道培训中心

魏美华

五华县华城镇金河小区商业一街1号华岳嘉园4

五华县华城镇华晟艺术培训中心

魏美华

五华县华城镇前和二街57-59-61

五华县华城镇智晟跆拳道培训中心

魏美华

五华县华城镇状元公园府前路11

五华县长布镇品爱艺术培训中心

郑文浪

五华县长布镇长布大道270

五华县长布镇心心艺术培训中心

张永媚

五华县长布镇中心村20

五华县华城镇勇冠体育艺术培训中心

    黄华彬

五华县华城镇华新街68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