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局决定就《关于五华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组织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邀请、指定等形式,已确定19名听证会参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关于五华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1年8月20日上午9时。
三、听证地点
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9楼会议室(五华县水寨镇水寨大道305号)。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五华县公安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