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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2021年银龄讲学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1-08-12 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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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优势,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8号)要求,现就做好五华县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银龄讲学教师12人,具体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五华县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3周岁、女不超过58周岁,身体健康。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8月31日。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灵活教学”的原则,招聘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招聘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五、履约管理

  县教育局与招聘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按照粤教师〔2019〕2号要求执行),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五华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近六个月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管理、学科教学或教研方面取得的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4张。

  七、人员确定

  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后对拟招聘人员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由县教育局与招募对象签订协议书,按协议书约定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省、市、县财政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专项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万元。主要用于银龄讲学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为银龄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提供必需的教学和生活条件,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三)银龄讲学教师体检报告须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招聘工作中隐瞒有关事实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洪黄晓霞

  联系电话:0753-4433069



  

  附件:2021梅州市五华县银龄讲学招聘报名表.docx



  五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