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梅州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五华岗位)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考生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资格复审时请带齐以下资料:
1.《梅州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3张同底二寸照片)。
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或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满1年的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写明“本人属目前与梅州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或本人属与梅州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满1年的人员),自愿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待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招聘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纳清单。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为确保公平公正,凡与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
(六)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
请考生在上午7:45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的考生截至当天上午8:15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现场查看面试分组,考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考试地点:五华县技工学校(梅州市五华县工业大道西150米)。
(三)考试对象:经资格复审符合引进条件的考生。
(四)考试形式: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以普通话回答问题。
(四)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不得出现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生自行前往面试地点,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熟悉面试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4年6月16日;
2.体检地点:五华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4楼健康体检中心
(二)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人选再进入考察环节。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四)体检身份核实
1.身份核实签到时间、地点:入围体检的考生于当天早上8:00前(空腹)到五华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4楼健康体检中心进行身份核实。
2.身份核实时,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原件;③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身份核实后领取体检表并填写有关内容,贴上本人照片后进行体检(请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
考生证件携带不齐,取消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
2.体检前一晚10点后不能进食,空腹抽血化验后可进食,点心自备。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4.体检费自理(请备好零钞),体检费标准:380元。
5.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需复检的,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进行联系。
中共五华县委组织部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