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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国锋院长作五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06-10-3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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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3月23日在五华县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五华县人民法院院长   戴国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以来,我院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重点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两庭”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为我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 促进山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2155件,办结2138件,审(执)结率为99.2%。收结案同比分别增长35.5%和36.3%。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我院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稳、准、狠”的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结刑事案件203件,比去年增长30.1%,判决人犯269名,其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56名,重刑率20.8%。

一是狠抓简化审和当庭宣判。通过适用简化审和当庭宣判,有效地调整了审判资源,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缩短审结周期,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全年适用简化审的89件,占44.2%,适用简易程序的53件,占26.3%,当庭宣判47件,占23.1%,平均结案时间为28.8天。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对重大案件,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联系沟通,坚持提前介入,做到快审快判。如周福茂等七被告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团伙案,社会影响较大,颇受群众关注,我们及时了解案情,并抽调40名干警做好开庭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审理。在审结的案件中,属重点打击对象的“双抢、双盗”案件78件 123人,强奸案件10件11 人,故意伤害案件30件36人,失火案件3件4人,“六合彩”赌博案件1件1人,经济犯罪案件13件13人。

三是大胆适用财产附加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理案件中判决罚金金额84.9万元,收取罚金15.1万元,判处没收财产29万元,没收赃款近110万元。同时,结合审判实际,选择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普法,采取召开宣判大会,电台、电视台、报刊播发等措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观念,发挥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的规范、调节和保护职能,化解矛盾,主动提供服务,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09件,审结1396件,受理审结行政案件7件,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金额2916万多元。在审结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12件,损害赔偿(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168件,房屋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4件,购销、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59件,受理国企破产案件4件,审结1件,理顺破产债务达3800多万元。

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开展专项审判。重新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对完成情况直接与办案补助和评先评优挂钩,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开展清收不良贷款活动,成立专案组,从人力物力方面给予倾斜,案件依法做到简繁分流,简化有关手续,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一条龙服务。共审结农行五华县支行起诉的借款案件92件,收回不良贷款200多万元,受到市农行党委的肯定,授匾赞誉我院是“依法治贷先锋”。

二是狠抓调解结案率。充分发挥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法律助推器”作用,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开展争创“调解先进集体”和“调解能手”活动,坚持全程调解,对每起纠纷都先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实现“双赢”,通过审判法官的不懈努力,全年调解、撤诉案件737件,占民商事结案的55.1%,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纷争,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减少了上访缠诉。我院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法院充分的肯定,有四名法官、五个部门被中级法院授予“调解能手”和 “调解先进集体”称号。

三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坚持法制统一性原则和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积极稳妥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在工作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又坚决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发展。同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审查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7件。

三、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缓解“执行难”

一年来,我院针对“执行难”的特点,认真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积极探索和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努力缓解“执行难”。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87件,执结484件,执行兑付金额975万多元。

一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制定了执行财产申报和查明暂行规定、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制度、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拍卖、变卖规定,规范执行工作,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发展。

二是改进执行方式方法。注重以说服教育为主,采取强制措施为辅,寓情理法于执行,防止案件执行中出现新的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事件,执行效益和执行到位率得到提高,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一年来,当事人和解、自觉履行结案119件,占执行结案的24.6%。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一年来,共对35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对100多名被执行人的住所依法搜查,对2名被执行人司法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封、扣押一大批财产。同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执行问题的“三来”案件和县委、县人大领导批示督办的案件,指定专人逐件登记,落实专人督促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回复,及时报告。

四、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工作,尽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服务设施,积极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实现“一站式”柜台服务。实行预约立案、诉讼指引、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是认真做好申诉、信访工作。继续推行院领导、部门领导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实行专门信访和业务部门联合接待、处理信访的机制,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共接访群众11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及上级批转信件265件。

三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工作。积极落实省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宽、二不、三快”的原则(即对申请仲裁期间从宽掌握,一律不预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快立、快审、快执),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全年共为64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万元。尤其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一律不预收诉讼费,确保他们能打得起官司。

五、狠抓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一年来,我院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狠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一是狠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定一名副院长具体抓,对审判管理、审判纪律、人事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编纂,重新制定和修订了28个管理制度,将制度汇编成册,下发给每个干警,并指定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落实,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审判,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活动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观念,结合审判实际,以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职责懈怠、影响形象的民事、行政审判以及执行等部门和岗位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通过重点案件评查、开门征求意见、从申诉、信访案件中发现线索、公布违法违纪举报电话等渠道和形式,查找办案的质量、效率和队伍的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并逐项整改。干警的主动性和党员的先进性得到了提升,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是狠抓廉政建设。首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将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从院长到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廉责任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其次,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加大预防和查处力度,严格约束干警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从县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中聘请了13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再次,开展警示教育。经常利用召开干警大会、支部会、庭务会,认真组织干警学习省法院汇编的违法违纪案例,结合本院的一些不正之风开展警示教育,使干警充分认识贪欲之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倡廉观念。

四是认真抓好驻村工作。我院“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组(驻华阳镇大坪村和安流镇福龙村),时时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克服各种困难,协助村委完善规章制度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帮助转移富余劳动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发动能人、乡贤捐资兴修水利灌溉工程。引进本村能人开办村办企业,帮助解决部分富余劳动力就业,增加村委收入。在办公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资金慰问困难群众,帮助部分困难村民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院被县委评为组织干部驻农村先进单位,工作组被评为先进驻村工作组。

六、加大“两庭”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一年来,我院认真落实省委“04工程”,主动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两庭”建设进度和存在困难,积极争取重视支持。市人大常务副主任曾超麟和市直部分人大代表、市中级法院院长钟勇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明、县长黎健平等领导,先后到“两庭”建设工地视察,解决建设中碰到的问题。目前,院机关审判综合大楼已投入资金350万元,淋制好了第六层,完成建筑量达7000多平方米,超过主体工程量的一半以上;长布、华城、河东法庭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标准建好,已迁入办公;安流法庭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80多平方米,已接近封顶;龙村法庭正在规划扩建,扩建面积270平方米。积极争取省法院支持,五个人民法庭已配备了汽车、电脑,执法条件进一步改善。

各位代表:长期以来,我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与县人大正确履行宪法职责,对法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分不开的,是与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官后备人才缺乏,案多人少的问题突出;“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执行到位率较低;办案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经费不足,特别是“两庭”建设资金缺口大,物质装备、办公自动化建设任重而道远,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上级政法、法院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为奋斗目标,采取抓制度促效益,抓岗位促发展,抓素质促形象,抓法庭促全面的有力措施,力促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五华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加大刑事审判力度,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努力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二是增强服务县委工作大局意识,妥善处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民事、行政案件,尽力化解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环境,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自觉依靠、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切实解决“执行难”。四是继续狠抓42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的落实,加强司法援助工作,适当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继续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支持,积极筹集“两庭”建设资金,加快步伐,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人民法庭建设任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真诚地希望县人大和各位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多提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我们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五华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