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的人都知道收到假币是一种多么痛的领悟,如果您是店主收到1张百元假币当识破对方使用假币的伎俩后对方拿出3百元希望能“私了”时您怎么办?
10月30日五华县安流镇眼镜店主张先生就做了最好的示范报警!当天上午张先生一如往常地看着自家眼镜店期间一女顾客进入店里购买了一副价值38元的老花眼镜整个过程女顾客都非常局促不安在使用100元现金付款后匆匆离开心存疑惑的张先生经过仔细辨认发现女顾客用的是假币于是赶紧驾驶摩托车追了出去过了十几分钟张先生在安流镇新秀街找到了这名女顾客并现场与她发生了争执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该名女子谎称自己并不知道是假币还对张先生说愿意赔偿300元希望张先生放过她但张先生没有同意果断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到达现场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并从女子身上搜出1张100元假币经查该名女子叫徐某青曾于2016年7月因持有使用假币被惠州市公安机关处罚过据徐某青交代10月30日上午她从河源紫金搭乘面包车来到五华县安流镇期间使用了200元假币来到安流镇强华市场后她又使用1张面值100元的假币购买了1条鱼、找零86元尝到甜头的她故技重施来到眼镜店但这次她被识破了徐某青对其持有使用500元假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五华警方对徐某青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收缴的3张面值100元的假币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回到派出所,民警问店主张先生,对方愿意拿出300元进行赔偿,为什么还是选择报警时,张先生说:“假如这次放过她,她肯定还会继续骗其他人,绝不姑息。”
为张先生点赞!您的安全和满意是我们工作最大的动力我们即将迎来2019年下半年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请继续为梅州公安打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