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镇村一体化”扩大试点工作在“状元福地·古邑新城”的华城镇开展,试点时间从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试点期间,华城镇的参保人在户籍所在村的卫生站看病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医保普通门诊“镇村一体化”试点报销规定:
1.参保人在村卫生站符合医保政策的日次医疗费用60元内,可报销60%,60元以上部分费用自费。
2.村卫生站每天最高报销限额36元,季度最高报销限额75元,年度最高报销限额300元。
3.村卫生站和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个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500元。
例1:钟某某是华城镇西林村村民,在西林村卫生站门诊看病医疗费用共60元,其中:自费5元;列入医保报销范围55元,按照政策可以报销33元,计算公式如下:(60-5)×60%=33元,群众需支付医保报销后的27元。
例2:赖某某是华城镇新桥片新四村村民,在新四村卫生站门诊看病医疗费用共100元,其中:自费30元;列入医保报销范围70元,按照政策也只能报销60元内部分36元,【(100-30)-10】×60%=36元,群众需支付医保报销后的64元。
温馨提示:报销范围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