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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二次会议
时间:2019-04-11 来源:县检察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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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上午,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温汉珍主持,本院扫黑办成员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温汉珍详细解读了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对本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的政治意义及法治内涵,各科室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分工,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全力推动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全国扫黑办公布的4个意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学习探讨、座谈等形式,深入学习、领悟意见的内容及其精神实质,做到学深学透。三是要依法打击,确保案件质量。尽快将4个意见的内容与检察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仔细甄别涉黑恶犯罪的定性标准、组织特征以及构成要件,防止人为拔高、迁就凑数,确保办案质量。四是要加大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全国扫黑办的4个意见刚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利用好本院的宣传资源,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到4个意见的详细内容,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做好舆论引导,从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