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水务局组织执法人员20多人,深入县城主要街道,对宾馆、酒楼、洗车场等取用地下水较多的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60多家,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2份,告知和责令非法取水单位立即停止取用地下水行为,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据了解,为加强县城规划区内地下水资源的管理,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维护正常供水秩序,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水务局决定从6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县城规划区内私采地下水专项行动,全力打击县城私自取用地下水泛滥的行为。此次行动的主要整治对象为: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兴建取地下水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凡在县城规划区内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宾馆、酒楼、饭店、医院、工厂、施工工地、洗车场、洗浴场等经营性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停止取水,并自行拆除或封闭取水工程或设施。逾期不拆除或封闭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县水务局将组织联合执法队进行强制拆除或封闭,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取水引起地面沉降、水源枯竭、水质恶化的,责令其停止取水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