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建”工作简报
〔2012〕第7期
我县四家企业被授予“A级纳税人”
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诚信纳税的重要指标,构建纳税信用体系是建设我县税收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之一。县地税局发挥信用奖惩机制作用,为构建五华县税收信用体系打好扎实基础。近日,梅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授予我县“五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为“A级纳税人”。
实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评选表彰纳税信用企业,是提高部门纳税服务质量的一个工作平台,更是推进“依法诚信纳税、共建信用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地税局高度重视,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列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一是广泛宣传,鼓励上报,营造评选氛围。我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每二年进行一次。其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全省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持续发展。该局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同时提高服务,帮助企业上报,争取荣誉。二是严格评选,树立标兵,引航诚信纳税。评定工作由国、地税两家共同依据评定条件,秉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由下至上,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反复筛选的方式进行。凡授予“A级纳税人”的企业均必须在上两年度纳税工作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经过初评、会评、公示等步骤。这次我县五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长乐烧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广东省五华县工程技术实业公司在2010——2011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被授予“A级纳税人”。三是享受优惠,彰显荣誉,宣扬诚信纳税。被确定“A级纳税人”的企业,依法享有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此外,诚信纳税不仅反映企业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而且凸显企业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是企业竞争制胜的法宝。“A级纳税人”以此荣誉为动力,继续履行依法纳税的职责,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荣誉感。(县“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