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做到“四个注重”超额完成
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
为完成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县人社局做到“四个注重”,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措施保证。至目前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14.45万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0.4%。
一、注重组织领导。按照“部门主管、乡镇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一是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人社局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教育局、民政局、计生局、残联、邮政储蓄银行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二是县政府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印发了《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二、注重宣传舆论。为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该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参保氛围。一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标语、横幅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险政策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二是利用广播宣传车进县城工业园区和各镇人口较集中地方摆摊宣传,现场解惑,共发放30多万份医保政策宣传单;三是充分发挥基层人社所工作人员和村(居)委班子优势,主动进村入户,向广大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的好处和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营造了浓厚的参保氛围。
三、注重部门协调。多方配合联动,助推参保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县人社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参保缴费工作的协调指导;二是争取县财政局支持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做好后勤保障。三是积极与教育局、民政局、计生局、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合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学生和特殊群体等的参保缴费工作。
四、注重督查落实。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制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目标责任制,乡镇一级负总责,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明确完成目标的时间,并将参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二是实行周报制度,在五华电视台公布各镇参保进度,定期对各镇参保进度进行督查通报,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全力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完成。(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