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酒类企业生产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这次培训主要组织学习GB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GB/T 20821—2007《液态法白酒》、DBS44/002-2013《广东黄酒》、Q/YLC 0002-2012《露酒》等相关标准,讲解固态法、液态法、固液法三种白酒生产方法的定义、区别。同时,对《食品安全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相关条文的进行讲解。最后分析了我县酒类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酒类生产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四个严格”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查验进货原料,严格按照规范组织生产,严格按照要求检验把关,严格按照标准标识标注。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酒类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了行业道德伦理规范,对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风险防范能力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五华县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