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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个个有举措 干警人人竞争优
时间:2010-10-14 来源: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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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检察院“创先争优”有声有色
    今年4月中央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后,五华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的安排,在当地县委的统一指导下,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基层党支部为活动主体,纷纷出台新举措,党员干警全员参与,真正形成“支部个个有举措,干警人人竞争优”的良好局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创先争优活动有声优色。

    反贪局党支部:打击不忘服务,护航国企改革。7月间,在查处县新华书店原经理黄某受贿、现副经理兼会计李某贪污一案时,发现新华书店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涉及部分犯罪事实。但考虑到该书店正在改制,如果对其他涉案人员立案查处,可能导致该书店班子瘫痪,不能进行正常运转,影响整个改制工作。所以,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对其中的二位涉案人员黄某、李某进行立案侦查,而对其他相关的涉案人员作诫勉谈话,有利于企业转制的顺利进行。同时,将收缴的近40万元“小金库”资金返还书店,要求归入正式财务账管理。确保了县新华书店转制工作如期完成。

    反渎局党支部:把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一是由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带队,会同县国土局,县林业局领导到该县非法采矿活动的重点地区安流镇召开整治非法采矿座谈会。对该镇在打击非法采矿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座谈会上,陈清波检察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职,扎实工作,预防渎职犯罪;二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要正确对待警示教育。二是由反渎局长亲自到安流镇政府,为该镇300多名镇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上法制课。三是对省重点工程“五华抽水蓄能电站配套工程”开展同步预防渎职犯罪工作对这些工程项目进行提前介入。从工程立项开始时如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要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把补偿标准,严守政策底线,规范工作程序,有序地组织实施。二要实行阳光征拆。把握“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让群众监督,使群众明白,赢得群众支持。三要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征拆迁秩序。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些违法问题,对经过细致思想工作无效又没有正当理由阻扰正常拆迁的,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性征拆;对恶意抢建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四要廉洁自律,确保工作业绩优良。

    侦查、公诉党支部:一是重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针对今年以来我县连续发生的多起涉及在校学生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建立健全检察院与教育部门协助配合的长效机制,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目的。建立了检、教共同预防在校学生犯罪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以及从快、从轻办理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机制等。促成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二是敢于攻坚克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今年4月,刑检部门依法圆满办结了一宗由梅州市检察院指定办理的首例涉黑犯罪公诉案件。此案存在四大难点:一:案件性质生疏。以唐功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我市首例涉黑案件,该院也未办理过此类案件。如何准确定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罪尺度如何把握?证据应该达到什么要求?等等这一切对案件承办人来无疑是一种考验。二、案情复杂。该案涉及嫌疑人数11名,时间跨度4年之久,涉嫌犯罪23起、涉嫌罪名5项之多,案卷材料达27本,近3尺厚。其工作量可想而知。三、时间紧。该案由大埔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大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梅州市检察院审查,并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梅州市检察院决定该案指定给该院办理,在二次退查机会已经用完的情况下,如何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又好又快地完成起诉工作,把该案办成一宗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是摆在办案组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四:社会影响大。唐功昌一伙在大埔县为非作歹,该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倍受各界关注。此案能否成功胜诉,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心。因此,该院刑检部门迎难而上,指派3名主办检察官,2名助手负责此案。在2个星期内审阅案卷2遍,撰写了120多页8万多字的审查报告,10条补充侦查事项,30条答辩提纲。最终,主犯唐功昌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胡振耀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民行党支部:促成检法两家出台《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重点在息诉和解方面下功夫。今年8月,与县法院密切配合,成功化解一企业经营危机。

    江西人邓某与来自浙江的吴某和章某再我县岐岭镇龙岭村合股创办了五华县浙新水泥有限公司,邓某投入股金50万元人民币。2009年2月7日,邓某与其他合股人经过协商,签订了退股协议,公司同意退还邓某股金50万元,但该公司只支付了21.5万元。为此,邓某诉至县法院,双方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该公司未能依约履行。邓某于7月13日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行科在与县法院就执行工作联络的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目前正面临经营困境,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来还款,如强制执行,则极有可能导致该公司破产、员工失业,严重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该院与县法院经了解后一致认为,应通过调解的方式,力求双方的和解。于是,检法两家通力合作,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以物抵款、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这次检、法两院联手合作,既保护了外来投资者的利益,又有效地消除了本地民营企业100多名职工失业的危机,使该公司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服务了经济发展。

    办公室党支部:专门开展“我为广州亚运做点什么”的大讨论。重点抓好舆情收集汇报和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把握舆论导向,严把各类文稿的政治质量关,维护社会稳定。

 

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张让兰

邮编:514400  电话:13502538185

2010年10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