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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举办新《广告法》学习培训班
时间:2015-08-26 来源: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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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即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广告监管能力,8月26日上午,五华县工商局组织各工商所正副所长、执法组长、户外广告登记审核人员,直属经检大队全体人员及广告经营者代表共100多人对新《广告法》进行了学习培训。

 

培训会上,县工商局副局长魏洪群就《广告法》修订的背景、当前我国广告市场秩序情况、造成广告市场出现虚假违法广告的原因、虚假违法广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广告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说明。他指出,即将施行的新《广告法》充实细化了广告准则,强化了重点领域广告行为规范,凸显了实际操作性,为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依据。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宋灵祥围绕新《广告法》的起草过程、立法理念、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并就新旧条文对比、新法主要亮点、实施后广告经营者应注意的问题、工商执法队伍面临的挑战等方面一一作出讲解和答疑,使参训人员对新《广告法》的了解和认识有了全面的提升。

据悉,新《广告法》于2015年4月24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与修订前相比,新法修改幅度非常大,由49个条款增加到75个,新增33条,删除3条,修改37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广告法》。下一步,县工商局将继续做好宣传贯彻新《广告法》的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大力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全力整治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广告市场环境,推动全县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