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我镇河长办巡查人员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澄湖村曾某为谋取个人利益,擅自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载往梅江河中洞段倾倒。巡河人员责令曾某立即停止倾倒垃圾入河行为,并扣押其车辆,限期清理垃圾,恢复原状。截止制目前,曾某已经自行组织钩机1台,工程车辆1部,清理非法倾倒垃圾50余吨。
下一步,镇河长办将密切关注倾倒垃圾的清理情况,确保河道的清洁通畅。
▲清理垃圾前
▲清理垃圾后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的遵守保护河流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河库健康生命,确保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