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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华县委关于印发《五华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3-04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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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印发《五华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梅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快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更加安全稳定、更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更好县域经济社会,为高质量构建一城两带四区发展新格局,打造业兴人和、长治民乐的工匠之乡·宜居五华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一)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和常态化,引导全社会维护宪法尊严,弘扬宪法精神,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开展群众性特色性宪法尊崇学习活动。持续开展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

(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列为县镇党校重要教学内容,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组织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宣教活动。加强裁判文书、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力度。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实施法治教育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及时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完善普法集群网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推广直播普法模式,构建全媒体法治传播格局。

(三)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优质产品,举办民法典知识竞赛。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涉及民法典的制度清理工作。

(四)健全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重点领域专题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政报、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抖音、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加大法治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力度。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到2023年实现各镇普遍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目标。

(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法治文化基地,推动我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运用和维护。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文化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为在粤港澳人士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精准的普法服务。支持港澳青年法律工作者来五华实习就业。

三、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七)完善社会重要领域规章文件。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研究探索,完善相关政府规章。健全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等方面制度规范,创新社会治理,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治社会建设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

(八)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建立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听取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意见制度。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

(九)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健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方面的制度。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培育垃圾分类等良好习惯。注重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

(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信用条例实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探索建立信用数据高效安全流通和应用的政策制度、机制化流程,促进信用数据应用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全县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推动实施信易+”工程,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创新开展信易+”工程,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推进信用五华平台升级改造,切实解决群众证明难问题。加强信用服务业分类监管,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发展。

四、加强权利保护

(十一)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的作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十二)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着力解决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推行信用良好企业免检查、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制度。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产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做好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2021年全面覆盖县镇两级。

(十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力度。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完善律师制度。强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制度保障。加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源头预防,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健全冤假错案发现识别、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托信用广东网等,完善主动履行正向激励及信用修复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深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实现诉讼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

(十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公益的法律服务资源供给格局。建立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加强对县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政策扶持,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持续开展社会力量支持法律援助活动,完善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县域通办机制。加快律师、公证等行业改革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十五)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估机制和评价体系。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

五、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十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机制,健全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探索网格员吹哨、执法队报到执法新模式。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十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配合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依法加快县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五华样板。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县直职能部门、镇级人民政府按照减负赋能原则,制定和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机制。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十八)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结合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制定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开通农村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事项听取村法律顾问意见制度。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和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十九)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人民团体要在党的领导下,教育和组织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志愿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优化行政监管与自我监管相结合的闭环监管机制。研究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

(二十)增强社会安全感。开展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伤害执法和司法工作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动基层综治中心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发展心理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的人文关怀。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加强专门学校、观护基地建设。

(二十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综合分析评估。加快建设并用足用好县级群众信访诉求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建立健全诉访衔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广说事评理调解机制,在新建或扩建基层综合服务设施中统筹安排人民调解服务项目进驻。创新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健全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完善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诉讼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和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完善基层法院在辖区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建立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推动仲裁委员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纠纷解决。

六、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二十二)完善网络制度规范。加强网络信息服务和个人信息保护,推进网络安全法配套制度建设。健全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大数据等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府规章。完善跨境电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

(二十三)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等工程。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机制。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体系。构建校园和家庭网络安全共同体,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

(二十四)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制度,按要求加快建设全县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和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平台。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督促网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十五)加强网络安全执法监管。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能力建设,依法查处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赌博、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攻击窃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与港澳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推进本镇本单位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七)加强统筹协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我县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强大合力。

(二十八)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完善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二十九)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等地的先进模式和典型经验。鼓励各镇各单位积极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及时总结评估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做法与成效,加快形成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典型经验。

(三十)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探索建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咨询专家智库并发挥作用。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先进典型示范带动,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适时发布法治社会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